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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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5 23:22

2023年,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马鞍山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全面推进全市自然资源(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多彩自然大讲堂等形式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频次,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本年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

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问题和困难。本年度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会3次、行政办公会14次,会议研究讨论22个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包括健全复议诉讼制度、规范选聘法律顾问、推动化解地产公司、宝能公司等涉法涉诉问题。党组书记参加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向市委市政府口头汇报上一年度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并接受专家点评及社会监督。结合述法评议会反馈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定期听取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汇报,以学习贯彻宪法精神,提升自然资源法治质效为题带头讲法治课,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重点改革不断深化。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改革,努力打造支撑更有力的要素保障环境。深入做好用地用林融合保障,高频次开展自然资源项目要素对接会商,强化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分类保障,统筹落实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改进工业用地供应管理,盘活挖潜存量用地,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

二是创新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无证明模式调整,84个政务服务事项158个证明材料已实现取消4个,免予提交133个。不动产登记和项目报建服务窗口分别上线无证明事项无证明查询核验系统设备,显著便利企业群众申报办理。

三是不动产登记持续优化。创新举措,提供企业件、交易税收登记、延伸服务点、绿色通道特殊群体和水、电、气等业务线上联动等5类业务马上办服务,优质高效服务企业群众。登记大厅设置办不成事窗口,针对企业办证难问题,及时协调、主动处理,今年受理12笔投诉及疑难问题件,已全部解决。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等7个高频事项提供周末预约办服务,有效破解企业和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下班时间没法办难题。探索开展非公证继承,完成非公证继承34件。合作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11家银行推行带押过户办理,共受理带押过户”603件。2023年荣获首批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三)优化法规制度供给,持续提升法治化决策水平

     一是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积极落实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根据上位法的修订情况,牵头开展《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修订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2023年度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重大决策事项8件,明确承办单位和必经程序,督促承办科室按照法定程序规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马鞍山市市区被征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等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备案。

三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及备案各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实现100%合法性审查到位、100%备案到位。本年度我局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专项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均已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同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将30件局发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废止5件,失效1件,修订1件,继续有效23件。对36件市级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废止7件,失效4件,继续有效25件。

四是高效发挥法律顾问推动依法行政作用。第一,规范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以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完善考评为原则,由市局统一选聘法律顾问,通过发布选聘公告、初步筛选、二轮面试等程序公开选聘4名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局法治化决策水平。借鉴上级部门及外地做法,印发法律顾问服务单项费用暂行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服务收费行为。第二,全面推动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及业务专题会,把好法治审核关,本年度,法律顾问列席局党组会31次,行政办公会25次,专题会68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4份。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补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短板,我局进一步强化执法装备的配备,统一采购6台执法记录仪并发放给各分局,举办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会。印发《关于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音像记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执法记录设备使用、音像记录归档和保存要求,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案卷质量评查作用,成立由法制机构、执法机构、执法监督机构业务骨干组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对20221月至20236月办结的自然资源及林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共计32本进行评查,在主体适格、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量基准、案卷归档等基础上着重检查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以评促改,倒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出台《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执法监管情况通报制度(试行)》《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违法约谈问责规定(试行)》《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规定(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自然资源、林业监管执法。

三是大力开展执法监管攻坚年活动。本年度,我局在全市系统开展自然资源(林业)执法监管攻坚年活动,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整合执法监管资源,健全执法监管体制,高水平推进我市自然资源、林业领域治理规范化。

(五)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畅通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第一,完善制度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促进业务法治深度融合的通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办理流程。第二,重视案件办理。本年度我局(含派出机构)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被维持,无被纠错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含派出机构)11件,被纠错案件仅1件。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含派出机构)10次,实现案件纠纷当庭化解1件。第三,强化案件通报。2022年本系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详细列举并分析被纠错案件原因,并就如何规范行政行为、防范败诉风险作出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扎实做好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信访职能清单、问题台账清单、分办督办清单,压实压紧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实行信访的受理、办理、督办、办结、回访全过程闭环管理,强化集体土地征迁、不动产登记、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等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创新建立不动产登记类信访隐患提前介入、联动化解机制,由信访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形成工作联动,提前介入并化解不动产登记类信访隐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发生。2023年我局获评全国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业绩突出单位”“全市信访工作优秀单位

三是法治为民办实事取得突出成效。我局强化举措,全力以赴推动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经梳理,我市三年难安置问题任务总量涉及项目140个、户数7594户、安置房10045套、面积97.82万平方米,今年6月底我市已全面完成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任务,自7月起我市9个载体已无逾期难安置过渡费支出。

(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要求,2023年度,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及市委编办,开展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1次,对我局行政许可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政许可清单28项,权责清单280项,公共服务清单64项,中介服务清单19项。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审查工作。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审查意见开展统一登记、编号;对所有行政办公会和党组会会议议题进行合法和公平竞争性审查。本年度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累计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件。审查意见书针对性指出部分文件存在条文表述不规范、未明确文件有效期、未履行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程序等问题,并一一提出完善建议。审核重大执法决定10件,信息公开答复71件。

三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矿业权出让转让、国土空间规划、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林长制、湿地保护修复栏目调整完善;落实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积极主动回应我局重点公开推进情况;借助市民心声、局长信箱等渠道详实回应老百姓所关心的问题。

四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第一,扩大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7个检查事项基础上,新增25个行政事项监督检查,全覆盖各县局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审核等行政事项。第二,规范抽查工作流程。我局自行发起2个抽查事项,已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依据,规范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结果应用,严格按照工作指引开展检查工作。第三,及时全面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指引等信息在安徽省自然资源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管理系统公示发布,检查结果同步在局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自然资源(林业)系统多彩自然大讲堂活动方案》等文件,对年度普法任务进行分解,创新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品牌,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第一,抓好主题宣传。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爱鸟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法律六进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本年度开展进校园活动2次,进社区1次,进广场3次。第二,抓好政策法规推送。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面向社会公众关心的矿产资源规划、森林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做了重点解读。向市政府领导开展政策宣讲3次,重点聚焦了用地要素保障、耕地保护、低效用地再开发等重点领域。印制《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系列丛书》,分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并作为自然资源专题培训班学习材料分发给学员,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3次,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抓好法治教育培训。第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本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8次。第二,健全法治培训机制。创建多彩自然大讲堂学习品牌,采取邀请专家授课、业务骨干经验分享等形式对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本年度开展9期培训课程。第三,丰富法治教育形式。举办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大赛等,以赛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并荣获省级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勇夺一等奖、省级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法的深度广度不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指导自然资源(林业)业务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学法用法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二)自然资源(林业)综合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存在年龄偏大、业务学习不深、办案水准不高、处理具体问题能力不强等现象;落实合法性审查、依法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三)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坚持需求、问题和目标导向并重,注重推进重要领域立法,科学把握政府立法工作节奏方面做得还不够实;土地类行政处罚执法工作开展还不够细致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个别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不好,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识树得不够牢固,保护自然资源,严格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普法工作创新不足。存在一定的被动普法现象,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的领域不宽、办法不多,存在普法方式简单化现象,法治宣传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尽职尽责,扎实工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以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要抓手,组织做好年度任务制定、协调推进、情况总结等常态化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年终述法等工作,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大力自我革新,提升执法质量。一方面,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引导形成完整的自然资源(林业)行政执法知识体系。常态化开展调研指导,及时收集基层执法中的问题难点,点对点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另一方面,在巩固执法监管攻坚年工作成效基础上强本固基,提升行政执法基础水平,倡导说理式调查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写作模式,持续提高行政处罚文书书写水准,推动行政执法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四)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教教育。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等合作,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政府部门依法行权履职能力。通过完善制度文件、加强工作协同、业务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能力,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规范性;持续提高行政应诉复议工作质量,推动化解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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