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发出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人身安全“保护墙”,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刘某某与郑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升级。双方闹离婚期间,丈夫郑某某数次到刘某某工作单位及娘家吵闹,甚至动手殴打刘某某。
面对城区法庭法官,一脸伤痕的刘某某情绪激动,忍不住哭诉其正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法官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引导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告知申请流程和所需证据材料。
在法官的帮助下,刘某某依法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法官与刘某某进行细致交谈
实地调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立即前往被申请人所在居委会走访调查。一番了解后得知被申请人郑某某一家共五口人,其中母亲体弱多病,父亲近期也被查出罹患喉癌,身体情况不容乐观,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儿子也时常与他作对。
承办法官认为,巨大的家庭压力可能是产生暴力冲突的重要原因。

承办法官到社区走访了解
为全面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又来到郑某某家中展开现场调查,细致询问了近期夫妻婚姻情况。郑某某承认其对刘某某做出过家暴行为,他表示:“因工作收入不稳定,养家的责任压力大,没有处理好夫妻矛盾,忍不住动了手,现在内心也很懊悔。”

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联合共护
经过实地调查,结合在案证据,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制发了2024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城区法庭分别向辖区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合监督执行,让“保护令”变成“护身符”。

“站庭”联动
为实际化解家庭矛盾,避免郑某某做出过激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承办法官联合儒学社区第二“家站”的人大代表,共同向郑某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为其进行心理疏导。
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对郑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向其释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人大代表从家庭和谐的角度劝导郑某某:“你的困难,我们来之前都了解过,但是困难归困难,是你家暴的理由吗?家和万事兴,越是困难时期,越需要家庭成员相互扶持,这样才能共渡难关啊!”

经过承办法官与人大代表的教育,郑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羞愧,表示将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主动签署了《拒绝家暴承诺书》。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保障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基石。家庭暴力绝不仅仅是家务事,制止家暴,离不开强有力的公权力支持。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应当相互尊重,树立优良家风,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冷静处理家庭纠纷,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责。安陆法院城区法庭将发挥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教育功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小贴士
1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
2.妇女正在遭受以下行为或面临遭受以下行为的现实危险时: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2
在哪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法条链接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 源 | 城区法庭 鞠子同
审 核 | 杨辉 雷帅
编 辑 | 胡芳
原标题:《联动履职 筑牢反家暴法治屏障——安陆法院发出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