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关系篇(一)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7 00:06

妇女维权是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促进男女平等,

那么你对妇女维权知识了解多少呢?

我们的半边天们

一起来学习一下~

第一篇:婚姻家庭关系问答

1、我国的婚姻制度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婚姻法》对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有规定吗?

答:《婚姻法》第六条有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结婚是否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

答: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只有办理登记领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在法律上才会受保护。

4、 结婚登记需要带上哪些证件?

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结婚。

5、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吗?

答: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再次明确: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将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6、哪些情形是禁止结婚的?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出现哪些情形可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8、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答:《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9、男方或女方受到胁迫结婚该怎么办?

答:《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0、自愿协议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11、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

答: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证明等材料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12、返还婚前彩礼的情形有哪些规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3、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

答: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存在谁吃亏的说法。

14、 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有过错一方损害赔偿吗?

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5、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吗?

答:《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6、精神病人离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因配偶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夫妻生活的,应准予离婚。对精神病引起的离婚,无论是什么情况,都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治疗等问题后,方准予离婚,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17、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8、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有哪些规定?

答:《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9、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

答: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0、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

答:我国《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来源/自治区妇联

编辑/熊桢 黄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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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妇女维权 | 婚姻家庭关系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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