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医闹,用法律为医务工作者筑起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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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7 09:13

  近日,天津制定《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实施15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其相关信用信息也会依法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央视网)

  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医闹问题已经成为了深深扎在社会医务系统上的一根刺,这根刺不仅时时刺痛着医务工作者的心,更不断挑拨着医患关系向着愈发紧张的方向发展。天津要将医闹纳入失信名单这一决定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即社会再不能容忍医闹的破坏行为。对此,笔者认为要想根治医闹,必须要用法律作为武器,扫除医闹滋生的土壤,为医务工作者筑起保护墙。

  医闹的危害不仅在于社会影响恶劣,其更直接威胁着广大的医务工作者群体。大量的医生、护士在医闹事件中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甚至被迫离开医务工作,这不仅会让广大医务工作者心寒,更会损害整个医疗系统的根基。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法律作为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理应在医闹事件中成为无辜医生、护士的保护者,公正严明的法律可以让医务工作者在面对医闹时更有底气。

  避免无辜医务工作者遭受医闹的侵害,除了需要法律对医生、护士提供保护之外,作为工作单位的医院也要积极承担起自己对于自家医生、护士的责任,重要的是医院要相信法律和善用法律。医院相信法律,便可以为受到侵扰的无辜医务工作者提供莫大的心理支持;医院善于用法,便可以为受到侵扰的无辜医务工作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手段。总之,医院是医务工作者工作的单位,同样也是医闹最主要集中的场所,如果医院对医闹产生了惧怕心理和息事宁人的态度,那么医闹尝到甜头,便会屡禁不止。因此,医院必须要信法和用法,完善内部视频监控等系统,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取证工作,用法律还医院一份清明。

  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不仅是法律的维护者,更是法律的执行者。对于触犯法律的医闹,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秉公执法,严肃处理。这不仅能有效维护无辜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样也能够对那些不法之徒产生威慑作用,从而保障社会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稳定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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