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的这场直播,你关注了没有?
11月28日,全国妇联在京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当天的发布会在人民网演播厅举行,并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女性之声微信、新浪微博@女性之声、中国妇女网、腾讯视频、快手、今日头条、虎牙、斗鱼、圆点等11个平台同步直播,线上直播累积收看人次达到589.4万。
△情景剧演绎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件
这些先进,是全社会参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优秀代表;这些案例,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示范;这次发布,是一次生动直观的现场普法,给全国各地的妇女姐妹送上一堂精彩的法律知识课。
快来跟小编一起,围观一下她们的收看现场吧↓↓
解锁各地妇女姐妹“花式收看”


















一起来听听他们的心声
广东惠州惠东县人民法院 李丽丽:
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既是组织上对我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接下来工作的鼓舞和鞭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挥女性法官特有的优势,通过法律的威慑力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为妇女和儿童撑起一把维权“保护伞”!

随着社会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加深及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妇女在遭遇家暴时不再忍气吞声,而是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相互协作,共同构建起预防、惩处家庭暴力的防护网,全社会正在形成对家暴零容忍的氛围和环境。这正是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的体现。

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对我们有很强的借鉴性,也提供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遵循,非常有借鉴性,还非常有意义!

身为法官,我应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给予受害者最大程度的保护,使伤害降到最低,让妇女儿童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情。让法与情充分结合发挥效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此次发布会,深切体会到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我们要发挥妇联“联”字优势,积极链接各类优势资源,打通妇女儿童的利益诉求渠道,综合运用依法维权、纠纷调解、宣传教育、慈善救助等形式,实现妇联“维权+"的放大效应。

女性劳动者因为生育的原因,往往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案例中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员工三年内不得怀孕,并且单方面调整了怀孕女员工的工作。这种歧视性做法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而在现实职场中这种歧视行为并不少见。中国是女性劳动力参与率最高的国家,女性劳动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者,妇联组织作为女性权益的保护者,要切实为女性劳动者营造公平平等的就业环境。

跟随着发布会的镜头,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在眼前展开。这些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对待每一个案件所体现出来的热情与温暖给我很大触动。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在如何给予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更多的心理支持中,深感任重而道远。

基层妇联主席处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线,我要向先进学习,不断创新维权工作力度,在家事矛盾调处、困难妇女儿童关爱、心理抚慰、法律援助等方面下功夫,稳妥处理妇女上访事件,引导她们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尽量化解在村一级。

妇女儿童因其“特殊性”,需要家人、社会的关爱和保护,更需要被法律保护。此次发布会的召开,能更大程度上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也让社会力量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案例可循,是社会法治的一大进步。

这些案例生动体现了我国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宪法精神,是一堂难得的法治课,使我深切感受到妇联维权工作的艰辛,深刻地体会到妇联组织这个娘家的温暖,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法规是妇女儿童的保护伞。作为一名妇女群众,我一定会学法守法,引导周围的妇女姐妹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天看了这场发布会,我感触很深,作为一名男同胞,一名基层工作者,不管是在家庭生活还是在工作中,都要关心关爱女同胞,更要向群众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没有看客,大家都要行动起来!

维护自身权益
姐妹们要记得
妇联是我们的“家”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
原标题:《头条|撑起法律“保护伞”,这场直播值得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