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司法局为宣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动出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采取了“四个结合”,提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治理法治保障力度,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县普法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计划,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法治讲座等形式,提高全社会环保法律意识;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精准普法。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召集辖区内主要污染企业,面对面向企业主宣传新环保法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公安等相关规定。
结合多方活动平台,抓基层环保宣传。结合精准扶贫、劳动技能培训和“三下乡”活动深入18乡镇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宣传了《环保法》、移风易俗公约、乡风文明等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解决了农民群众法律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结合普法平台搭建,积极拓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宣传阵地。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和解析《环保法》有关内容的力度。结合清水县政府网站建立法治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利用法治宣传展板、村居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等宣传阵地,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建成永清镇南环东路法治宣传示范街,中山路法治宣传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一系列崭新的普法宣传形式。在县国税局、法院、司法局等建成“法治文化长廊”,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环保法治教育。
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清水县2020年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清水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性目录》,督促有关部门利用重要节点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认真按照《清水县2020年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清水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性目录》抓好环保普法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坚定不移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真正把环保法律宣传好、把环保问题解决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
结合“环保等部门饮用水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环保执法力度。环保部门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集中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等一系列环境执法监管措施,加强监管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向企业普及法律知识。通过组织企业环保负责人积极参加新《环保法》学习培训,让企业从根本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也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很好的震慑教育作用。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清水县司法局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运行。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大力推进规范执法。严格落实程序规范、实施规范、审核规范和建档规范。(天水市清水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