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放心消费创建评价工作 海南出台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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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9 11:40

原标题:规范放心消费创建评价工作 海南出台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评价制度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2月7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海南省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评价制度》(以下简称《评价制度》),旨在规范放心消费创建评价工作,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持续提升海南省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据介绍,《评价制度》明确了放心消费单位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动态监管、品牌宣传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规定在海南省依法取得经营资质,经营满一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一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可通过“海南放心消费创建评价平台”或登录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在线作出“放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成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在承诺观察期满6个月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大数据信息、线下监管情况等数据信息,对企业履行承诺、诚信守法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严格履行承诺、信用状况良好、服务质量优质的经营主体,将根据经营主体承诺条款,授予三至五星级“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用码,成为企业的“信用名片”。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可使用“放心消费在海南”Logo标识开展企业宣传,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大对“放心消费单位”的宣传力度,对信用状况好、服务质量优的“放心消费单位”,将降低随机抽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引导企业用诚信打造企业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号召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对经营主体的诚信监督,推动构建放心消费社会共治的良好社会局面。

海南省发布倡议书:全力创建放心消费宾馆酒店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月29日消息(记者 蒙健)龙年春节将至,海南将迎来旅游、餐饮购物消费高峰。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工作,营造自贸港优良消费环境,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1月29日,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海南省旅游协会、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向全体宾馆酒店经营者发出倡议:全力创建放心消费宾馆酒店。

一、增强品牌意识,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以口碑赢得点赞。强化品牌意识,热情文明规范服务,严格遵守对消费者承诺,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把优质服务贯穿于诚信经营全过程,营造文明舒心的服务环境。

二、强化品牌管理,保障公平合理交易

遵守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明码标价,价格透明、公平合理,不使用含有“不可取消”“概不退款”式样的不公平合同条款。不搞价格联盟和价格欺诈,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作虚假诱导宣传,不设低价销售陷阱。

三、主动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消费者诉求处理制度,设置消费投诉电话,安排专门机构或人员,优化消费纠纷处理流程,实现消费纠纷及时跟进、快速处理反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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