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释法|你知道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未及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会引发什么后果吗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10 22:47

一、基本案情

2022年8月25日普陀区卫生健康行政机关接郜某某投诉,反映郜某某自2008年进入A公司从事钣金工作,2022年8月离职并要求A公司提供其职业健康体检资料,A公司称体检资料均已丢失拒绝提供。

普陀区卫生健康行政机关于2022年8月29日对A公司卫生监督管理,查见A公司正在营业中,现场查见王某的职业性健康体检复查告知单,但未查见复查结果;现场未查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示;未查见郜某某职业健康检查记录;未查见上海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回执。经调查,A公司经营汽车维修项目;郜某某、王某、王某某在A公司担任钣金工,黄某某担任油漆工。A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未公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结果;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查、评价。

二、法律适用及办理结果

普陀区卫生健康行政机关于2022年8月25日对A公司立案调查。因案情复杂,该案件办理期限经上级部门批准延长六个月。2023年3月24日调查终结,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3年4月6日向A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依申请于2023年4月19日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确认当事人积极配合查清案件事实并及时整改的情况,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25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5月19日A公司处罚执行完毕,此案办结。

三、案件评析

01

全面调查,确保证据链条完整

本案来源为一起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的诉求是获得入职以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申请职业病鉴定。案情看似简单,但涉案时间较长,且因为当事人的主体信息变化、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变化出现多家公司,使得案情变得错综复杂。同时,也因为当事人委托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车间工作内容及人员信息并不了解,使得沟通变得困难。经办人员逐一面对,以投诉举报人的诉求为基点,以其在职的14年(2008年至2022年)为时间轴,通过对当事人及投诉举报人提供的各种合同、协议、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共90份证据仔细甄别,并与当事人进行了6次谈话,先确定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再确定案件主体,厘清证据逻辑,逐一查实违法事实。

02

多措并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查实本案违法事实之后,结合日常监管,发现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大多都不是专业的,多为财务、人事兼任,在生产经营环境中往往存在管理疏漏。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教,从多渠道入手开展不同层面的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联合开展《公益保护视域下职业健康权利保障现代化治理路径研究》,并获得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三等奖。二是有针对性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将A公司列入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对象。以短视频宣教、培训、线上考核、座谈会等方式为企业开展集中法治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开展专题辅导。在案件复查阶段,开展“职业病防治入车间”宣传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新业态劳动者代表等人参加,一方面希望有更多人能够重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通过现场指导劳动者如何正确佩戴耳塞,有效增强了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

原 创 | 健康普陀医立方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医”案释法|你知道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未及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会引发什么后果吗 轻触阅读原文

健康普陀医立方 赞 分享 在看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医”案释法|你知道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未及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会引发什么后果吗》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