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了之总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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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1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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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它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后五十年”切身利益,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近期,城关区人民法院微信平台将对每编的亮点依次进行梳理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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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编七大亮点

一、监护人“失联”特定组织兜底负责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解读: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经验总结确定的新规则,立法目的是对弱者群体的一种人道主义关怀,规定了有关组织在突发事件中的责任,属于社会保障性兜底措施,体现了中国民法典的人本主义价值追求。

二、成年人协商确定监护人的条件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解读:前段时间上海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的新闻引发热议,这其中的焦点就是意定监护。意定监护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成年人在设定意定监护人时,应当在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依自己的意思选任监护人;意定监护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形式要件:意见监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监护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意定监护对于被监护人的权利保护意义重大,我国没有规定监护的登记程序,可以借鉴公证方法,确认意定监护协议方位有效,有利于被监护人的权益。

三、失能老人须监护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本条是对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植物人、阿尔兹海默症患者等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民法典》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能力的成年人加入了监护范围而进行保护,监护对象的范围扩大有利于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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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立胎儿利益特殊保护制度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实行预先保护主义。胎儿取得部分民事权利能力系以“娩出时为活体”为条件,从两个方面进行保护:一是从继承、接受赠与和“等”字所包含的内容,应当包括继承权、受遗赠权和受赠与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抚养损害赔偿请求权、身份权请求权;二是造成侵权后,胎儿出生之后可以独立请求赔偿,如果胎儿为死胎,其民事权利力在能事实上并未取得,以上各请求权均未发生,也不发生其权利的继承问题。

五、个人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是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是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是民事权利的规定。该条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上的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属性。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等虚拟财产都将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六、见义勇为免责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本条是对见义勇为受害人特别请求权的规定。

见义勇为受害人的请求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请求权;二是对受益人的适当补偿请求权,包括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同时就可以行使的补偿请求权,以及无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时行使的请求权。

七、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仍能起诉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解读:本条是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会产生两个方面的赔偿责任:一是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产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二是造成未成年人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伤害,侵害了其性自主权,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当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后,诉讼时效并不基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或义务人之日起算,而是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开始计算。

撰稿:刘 瑞(实习)

原标题:《民法典来了之总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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