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配图为该网民在临沧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骏世界城”上班照片,配音内容为“你们起诉我,冻结我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不让我用,让我承认诬陷,那又能怎么样呢,不让我坐飞机高铁又能怎么样呢,只要我还活着,等我再次站起来的时候我全还给你们,五年以后我一样是条好汉,所有负债的兄弟姐妹咱们一起加油,一起上岸”的视频信息。
临翔分局网安大队迅速行动,查清视频发布者为施某。临翔分局迅速传唤施某到案调查。经查,施某与临沧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骏世界城”无经济纠纷,其本人银行卡未被冻结、微信支付宝能正常使用,也无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情况。施某供认,其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就在抖音内发布虚假信息。1月26日临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施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综合本案该网民发布虚假视频的动机目的、视频信息的传播程度,当地公安机关给予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施某删除相关造谣视频。
临翔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在互联网发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蓄意歪曲事实、捏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