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法·弘律·秉公·至正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公告
(2024年第7期)
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进行信用惩戒。希望失信被执行人主动与荔波法院执行局联系,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信用惩戒的范围如下:
(一)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二)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失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如违反上述限制,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54-8622906




原标题:《【失信被执行人公告】2024年荔波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告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