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小区堆杂物 清除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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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3 22:00

内容提要:日前,北辰区双街镇综合执法局联合双街新家园社区,依法对社区内三家长期在公共场所堆放垃圾堆物、煤气罐的行为人开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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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北辰区双街镇综合执法局联合双街新家园社区,依法对社区内三家长期在公共场所堆放垃圾堆物、煤气罐的行为人开出罚单。

前不久,双街新家园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小区中有3处长期堆放垃圾、杂物,占压小区道路、绿化等公共部位,经过多次劝导后,效果并不明显,随后上报给双街镇综合执法局。

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双街镇综合执法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对行为人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津云新闻编辑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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