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轻装”上阵也违规 法律条文要遵循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23 22:08

4月9日1点56分,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二中队在东环路与和平路口北100米处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时,发现有四辆车都存在车辆载货超过规定范围,于是让驾驶员们将车辆停至路边接受进一步检查。

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员们称车上的物品是泡沫板,还称因为白天干不了活,半夜人少,才选择半夜拉货。因不想被扣分,驾驶人竟从身上掏出现金,让民警照顾照顾,不要扣分,只罚款。并称工作不容易,向民警频频求情。民警对驾驶人的工作辛苦表示理解,但对其要求照顾的行为,拒绝并表示,违反了法律就要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对其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朱某某驾驶冀DXXX51、驾驶员于某某驾驶冀DXXX32、驾驶员陈某某驾驶冀DXXX21、驾驶人陈某某驾驶冀DXXX2G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高度、宽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时还会阻碍路上正常行驶的其他驾驶员视野,这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避免此类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原标题:《【一线微观】“轻装”上阵也违规 法律条文要遵循》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