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一般是会在开始执行后两个月到三个月的时间是会上失信名单的。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形。
一、被执行人多久上失信名单
被执行人在开始执行2至3个月后上失信名单。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至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
1. 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后。
2.输入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本网站予以公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