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假合同 真诈骗!沾益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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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05:27

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虚构事实,伪造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某水务局公章、某林业草原局公章,与赵某某签订虚假协议,通过某项目交通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某洗煤厂工程骗取赵某某人民币260600元,骗取沈某某保证金20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已退赔赵某某260600元、沈某某20000元,取得了赵某某、沈某某的谅解。

沾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其具备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法官说法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应采取合法的渠道和手段创造财富,而不是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突破法律底线去谋取财富。不义之财如流水,一时贪欲获得的利益,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本案中,李某某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实施诈骗,损害了他人利益,最终为自身的贪念付出惨重代价,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以案释法】假合同 真诈骗!沾益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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