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圆融01 :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8:16:41 中财网
原标题:24圆融01 :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335.96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5.0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9.0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01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090.42万元、104,117.05万元和141,974.38万元的平均1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2024年2月28日出具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风险为:
1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易受经营环境变化影响。公司金融服务板块主要业务受宏观经济和产业环境、地区金融生态、监管政策等影响较大,相关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2023年1-9月,受贸易业务和投资收益下降的影响,公司经调整营业总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8.36%和31.64%。
2、公司内部管理难度较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多,且业务涉及贸易、金融、产业投资和片区开发等众多领域,对公司内在管理体系、管理水平和内控合规管理等提出了较高要求。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发行人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资信将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在发行人信用评级有效期内完成跟踪评级工作。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项,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外部经营环境等相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或者出现监管政策规定、委托评级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联合资信可以终止或撤销评级。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监管政策和评级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跟踪评级资料,并按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三、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者行业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四、贸易业务收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最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业务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87%、74.36%、75.95%和70.00%。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6%、1.04%、0.34%和0.54%,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发行人贸易业务受到原材料价格等外部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对冲相关风险,但若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金融服务板块是发行人利润的重要来源。最近三年及一期,金融服务板块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贡献均在80%以上。发行人金融服务板块涉及信托、证券、基金、担保、创投、地方AMC等业务。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政策监管,发行人经营多牌照的多元化金融业务需要更好的管理能力及营运能力。
五、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合并口径下,发行人分别实现投资收益142,326.89万元、124,171.68万元、247,629.79万元和83,832.49万元,100.90% 67.27% 128.25% 77.71%
分别占利润总额的 、 、 和 ,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
源。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债权类产品、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基金、信托等优质资产投资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对利润影响较大,且投资收益受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影响存在波动性,若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投资收益下降,则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6,745.38万元、130,681.38万元、162,398.21万元和82,893.93万元;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4,090.42万元、104,117.05万元、141,974.38万元和66,581.73万元。
2023年1-9月,发行人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调整业务规划,贸易板块营业收入下降所致。总体而言,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总额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且保持稳定增长。但若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持续下降,则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合并口径下,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081.08万元、-34,128.46万元、179,140.38万元和-18,114.16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
八、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合并口径下,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7,166.88万元、-170,000.97万元、-62,743.95万元和-14,285.92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呈流出状态,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融资渠道,但若发行人未来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将面临融资压力增加的风险。
九、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外担保余额为373,927.83万元,占净资产比重为11.1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被担保企业经营状态良好,代偿风险较小。如果被担保企业在未来出现偿付困难,发行人将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将给发行人造成一定的或有风险。
2023 9 219,261.82
十、截至 年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3.59%。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可交换债券质押的深天马A股股票,账面价值为175,180.00万元。其余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未来如果出现相关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发行人的资产质量。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十一、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公司,贸易业务、金融服务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负责运营,经营成果主要来自子公司。发行人本部的利润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收益,虽然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发行人控制,但若未来各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对发行人母公司层面的盈利情况产生影响。
十二、为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保护条款,具体请见“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十三、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四、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上市时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五、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发行人于2022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2022]3138 60
可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 亿元(含)的公司债
券的注册。本次债券发行人已发行40亿元,批文尚未发行额度20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下第六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经发行人自查,并经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日,本期债券仍符合发行条件以及上市条件。
十七、自本次债券注册完成后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总经理由姚志萍女士变更为李云祥先生;由檀庄龙先生、李云祥先生、张永欢先生、黄四海先生、李榕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洪文瑾女士、吴钢先生以及林漳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发行人根据《中共厦门市财政局党组关于撤销金圆集团监事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监事会,并免除了丁爱忠女士的监事任职;王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檀庄龙先生。前述人员变动及监事会取消,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八、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发行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投资者应当在认购环节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目 录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3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4
第二节发行概况..........................................................................................................9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9
二、认购人承诺......................................................................................................12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13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13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16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8
一、发行人概况......................................................................................................1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1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28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29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38
六、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58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58
八、媒体质疑事项................................................................................................102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102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103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103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107
三、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108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8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143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44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146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147十、投资控股型架构相关情况............................................................................148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150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150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50
三、其他重要事项................................................................................................151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51
第七节增信机制......................................................................................................158
第八节税项..............................................................................................................159
一、增值税............................................................................................................159
二、所得税............................................................................................................159
三、印花税............................................................................................................159
四、税项抵销........................................................................................................160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161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61
二、定期报告披露................................................................................................164
三、重大事项披露................................................................................................164
四、本息兑付披露................................................................................................165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166
....................................................................................166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169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171
............................................................................................189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210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210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212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214第十三节备查文件..................................................................................................231
一、备查文件内容................................................................................................231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231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23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本集团、公司、发
行人、金圆集团、集团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2022]313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60亿元
(含)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章程》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 指 厦门市财政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圆统一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金圆产业、产业公司 指 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财公司 指 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金圆金控 指 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市金财投资有
限公司”
金财产业、产业公司 指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创投 指 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资管 指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圆租赁 指 厦门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城开公司 指 厦门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公司 指 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置业公司 指 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 指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市担保 指 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金圆实业 指 金圆实业有限公司
金融研究院、金融学院 指 厦门金圆金融管理研究院,原“厦门国际金融管理学
院”
厦门银行 指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
金圆国际 指 金圆国际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基金 指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 指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天马 指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华强科技 指 华强方特(厦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原“厦门华强
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博灏投资 指 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联芯 指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工研院 指 厦门半导体工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天马显示 指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天马光电子 指 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9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期
末 指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投资收益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合并口径下,发行人分别实现投资收益142,326.89万元、124,171.68万元、247,629.79万元和83,832.4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00.90%、67.27%、128.25%和77.71%,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债权类产品、债券、基金、信托等优质资产投资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对利润影响较大,且投资收益受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影响存在波动性,若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投资收益下降,则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风险
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民币与其它可兑换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将影响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及境外投资实体的价值,间接引起企业一定期间收益或现金流量的变化。公司境外子公司开展业务受汇率影响,因此汇率变动将使其面临在外汇结算过程中的汇兑风险。
3、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外担保余额为373,927.83万元,占净资产比重为11.1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被担保企业经营状态良好,代偿风险较小。如果被担保企业在未来出现偿付困难,发行人将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将给发行人造成一定的或有风险。
4、资产受限风险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219,261.8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3.59%。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可交换债券质押的深天马A股股票,账面价值为175,180.00万元。
其余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未来如果出现相关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发行人的资产质量。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2,379.32万元、8,473.46万元、-67,696.24万元以及3,337.78万元。2022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为负,主要系受资本市场行情的影响,发行人投资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波动所致。未来如果出现相关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发行人经营范围涉及贸易、金融服务、片区开发与产业投资等。其中贸易业务主要涵盖化工产品、农副产品和金属材料等类别,大宗商品贸易受商品经济规律影响及制约,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具有需求周期性或季节性、价格波动较大、商品同质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交易量巨大等特征。
金融服务板块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行业发展态势密切相关,目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相关行业发展态势低迷可能导致被投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担保公司代偿率上升、信托资产质量下降、创投项目估值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业务跨度较大风险
发行人经营范围涉及贸易、金融服务、片区开发与产业投资等,拥有众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虽然发行人就每个板块组建了独立、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保证各板块及子公司的稳定、快速发展,但发行人涉及行业跨度较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3
、金融服务板块业务风险
金融服务板块是发行人利润的重要来源。最近三年及一期,金融服务板块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贡献均在80%以上。发行人金融服务板块涉及银行、AMC
信托、证券、基金、担保、创投、地方 等业务。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监管政策,发行人经营多牌照的多元化金融业务需要更好的管理能力及营运能力。
4、贸易业务风险
贸易业务收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最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业务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87%、74.36%、75.95%和70.00%。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6%、1.04%、0.34%和0.54%,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公司贸易业务受到原材料价格等外部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对冲相关风险,但若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5、上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发行人贸易业务中,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占比分别为37.20%、31.51%、43.50%和50.89%,前五大客户占比为42.58%、42.09%、56.54%和44.04%。发行人贸易业务对合作对手方具有较高的资质要求,与上下游优质供应商及客户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从而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一旦上下游正常经营出现问题,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贸易业务的开展。
6、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债权类产品、债券、基金、信托等优质资产投资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对利润影响较大,且投资收益受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影响存在波动性和较大不确定性,若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投资收益下降,则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信托业务风险
根据信托公司受托职责不同,信托业务可以分为主动管理型信托和被动管理型信托。尽管按照信托法的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财产损失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在受托人无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无因违背管理职责、无处理信托事务不当等过错的前提下,不需要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承担受致受托资产损失,则可能面临一定的损失赔偿风险。
8、新兴产业投资风险
新兴产业投资方面,发行人已作为市政府出资代表先后投资入股厦门天马、华强科技、博灏投资、厦门联芯、工研院、中航锂电、天马显示和天马光电子等公司,投资金额较大,其中前期对厦门天马、博灏投资的投资已分别通过上市公司股权置换方式和第三方回购退出,对厦门联芯的投资将通过实际控制方或第三方回购退出。但未来实际控制方或第三方是否有足够资金回购相应股权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有一定投资风险。
9、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有一定的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是正常运营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取得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甚至台风、地震等自然因素都可能造成影响安全因素的突发事件,对发行人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10、境外业务投资的风险
发行人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圆国际有限公司和金圆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在台湾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圆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所在地区如果发生政治、经济剧烈变动等状况,发行人可能面临一定的地域政治和经济风险,这将对公司境外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11、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多元化经营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涉及贸易、金融服务、片区开发、产业投资等多个业务领域。同时,贸易业务经营商品涉及化工、农副产品、金属等多个细分行业,金融服务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担保、创投、地方AMC、融资租赁等业务。虽然多业务板块的经营对于发行人分散经营风险、缓解对单一产业或产品的信赖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但多元化经营增大了发行人的管理宽度和管理难度,对管理模式以及管理层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2、下属子公司管控风险
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数量和层级较多,且行业跨度较大,以上因素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一定挑战,对发行人资源整合及配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存在一定管理风险。
3、投资控股型公司的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公司,贸易业务、金融服务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负责运营,经营成果主要来自子公司。发行人本部的利润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收益,虽然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发行人控制,但若未来各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对发行人母公司层面的盈利情况产生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未来若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的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交易对手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交易对手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2年6月2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金圆集团新增注册发行60亿元公司债的议案》。
2022年9月29日,厦门市财政局出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厦财商[2022]12号),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2]3138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6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圆融01”,债券代码“148617”)。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3月4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3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9年3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有息债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账户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账户号码:8005100000026817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4年2月28日。
发行首日:2024年3月1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4日,共2个交易日。
2024 3 1 2024 3 4
网下发行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唯一股东厦门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138号)注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有息债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融资品种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兑付日 余额
(亿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
规模(亿元)
1 中期票据 21金圆投资
MTN001 2021/3/8 2024/3/8 15.00 15.00
合计 - - - - 15.00 15.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后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明细,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
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和监管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本公司承诺,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并承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将依然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监管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5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亿元全部计入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净额中,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3年9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 1,695,606.85 1,695,606.85 -
非流动资产 4,417,926.92 4,417,926.92 -
资产合计 6,113,533.77 6,113,533.77 -
流动负债 1,496,487.00 1,346,487.00 -150,000.00
非流动负债 1,257,431.64 1,407,431.64 150,000.00
负债合计 2,753,918.63 2,753,918.64 -
资产负债率(%) 45.05 45.05 -
流动比率 1.13 1.26 0.13
以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全额发行且15.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则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不变。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23年9月30日为基准,本期债券全额发行且15.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发行人合并口径流动比率将由1.13提升至1.26,进一步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2]3138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6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的注册。上述批文项下,发行人发行债券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2023年3月1日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10亿元,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用于置换已兑付的中期票据本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兑付款),不超过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于2023年4月21日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置换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中创新航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资金,最终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生产线项目。
发行人于2023年6月15日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8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日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两岸融合发展),发行规模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超过2.5亿元用于偿还两岸金融中心相关项目建设的有息负债,不超过2.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发行人于2023年12月20日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规模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超过7.99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
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非经营性支出以及住宅地产业务。
此外,发行人承诺:
(1)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也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3)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和隔离机制,确保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注册资本:2,300,463.670823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300,463.670823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11年7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3085XG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邮政编码:361000
联系电话:0592-3502767
传真:0592-3502338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檀庄龙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592-3502330
所属行业:综合类行业
经营范围:1、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和运营;2、产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3、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网址:https://www.xmjyjt.com/index.aspx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1 2011年7月28日 公司设立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厦门金圆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厦府[2011]249号),厦门市财
政局出资设立金圆集团。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350,000万元,由厦门市财政局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
内缴足。首期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70,000万元,
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中磊厦验字[2011]第
0069号验资报告审验。
2 2011年8月1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1]23
号),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55,000万元。
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华会
验字(2011)第Y-244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350,000万元,实收资本125,000万
元。
3 2011年11月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1]3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59,453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厦
门分所厦华会验字(2011)第Y-318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350,000万元,实收
资本184,453万元。
4 2012年1月12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2号),厦
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71,116.251245万元。上
述出资业经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厦华会验
字(2012)第Y-012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350,000万元,实收资本255,569.251245
万元。
5 2012年3月20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10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61,305万元。上述出
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慧景验
字(2012)第Y032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350,000万元,实收资本316,874.251245
万元。
6 2012年3月27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13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22,50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
加捷慧景验字(2012)第Y05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
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350,000万元,实收资本
339,374.251245万元。
7 2012年4月2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2]17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3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0027号验资报
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369,37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369,374.251245万元。
8 2012年5月29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2]2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35,84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
事务所厦加捷慧景验字(2012)第Y325号验资报告
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05,214.251245万
元,实收资本405,214.251245万元。
9 2012年7月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2]25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31,3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0028号验资报
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36,514.251245
万元,实收资本436,514.251245万元。
10 2012年7月2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2]28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4,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0029号验资报告
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40,514.251245万
元,实收资本440,514.251245万元。
11 2012年7月2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29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4,00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0274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44,514.251245万元,实
收资本444,514.251245万元。
12 2012年8月21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2]32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8,5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0279号验资报告
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53,014.251245万
元,实收资本453,014.251245万元。
13 2012年9月2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44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4,00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0695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57,014.251245万元,实
收资本457,014.251245万元。
14 2012年10月2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49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4,000万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0929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61,014.251245万元,实
收资本461,014.251245万元。
15 2012年11月2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54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4,00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中永旭验字(2012)第NY1405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65,014.251245万元,实
收资本465,014.251245万元。
16 2012年12月1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2]58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
加捷慧景验字(2012)第NY0611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470,014.251245万元,实
收资本470,014.251245万元。
17 2012年12月2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划转的通知》(厦国资产[2012]280号)、《厦门市财
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
通知》(厦财外[2012]59号),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
公司资本金22,163.327618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
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慧景验字(2012)第
NY0632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
本492,177.578863万元,实收资本492,177.578863万
元。
18 2013年1月1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部分国
有股权划转的通知》(厦国资产[2012]281号)、《厦
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收
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3]01号),厦门市财政局
拨付给公司资本金99,735.885971万元。上述出资业经
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慧景验字
[2013]第NY007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
注册资本591,913.464834万元,实收资本
591,913.464834万元。
19 2013年8月22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关于中小外
贸企业融资担保资金注资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资本金
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外[2013]27号),厦门市财
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1,637.6799万元。
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厦加捷
慧景验字[2013]第NY118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593,551.144734万元,实收资本
593,551.144734万元。
20 2013年9月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3]35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4,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
务所厦加捷慧景验字[2013]第NY1271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597,551.144734万
元,实收资本597,551.144734万元。
21 2014年4月22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4]14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
德诚验字[2014]第Y03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697,551.144734万元,实收资本
697,551.144734万元。
22 2014年5月1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4]21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5,5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
诚验字[2014]第Y044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703,051.144734万元,实收资本
703,051.144734万元。
23 2014年11月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4]40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2,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
诚验字[2014]第Y097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705,051.144734万元,实收资本
705,051.144734万元。
24 2014年12月2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4]49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7,5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
诚验字[2014]第Y11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712,551.144734万元,实收资本
712,551.144734万元。
25 2014年12月29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4]50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2,00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厦德诚验字
[2015]第Y00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714,551.144734万元,实收资本
714,551.144734万元。
26 2015年2月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4]54号、厦财
外[2015]2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
收资本132,836.222262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
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2015]第005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847,387.366996万
元,实收资本847,387.366996万元。
27 2015年2月1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5]3号),厦门
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153,600万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第00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1,000,987.36699万元,实收资本
1,000,987.36699万元。
28 2015年4月7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5]7号、厦财外
[2015]8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分别增加公司
实收资本292,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
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2015]第020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292,987.36699万元,实
收资本1,292,987.36699万元。
29 2015年8月21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外[2015]22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26,75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5]第05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1,319,737.36699万元,实收资本
1,319,737.36699万元。
30 2015年9月7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5]24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2,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
洲验字[2015]第067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1,321,737.36699万元,实收资本
1,321,737.36699万元。
31 2015年10月10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5]30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25,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
欣洲验字[2015]第078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1,346,737.36699万元,实收资本
1,346,737.36699万元。
32 2015年11月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5]3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2,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
洲验字[2015]第082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1,348,737.36699万元,实收资本
1,348,737.36699万元。
33 2015年12月21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5]41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2,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
洲验字[2015]第100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1,350,737.36699万元,实收资本
1,350,737.36699万元。
34 2015年12月30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5]42号),厦
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150,000万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6]第00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1,500,737.36699万元,实收资本
1,500,737.36699万元。
35 2016年1月21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金[2016]1号),厦门
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
120,249.977738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德诚会计师
事务所厦德诚验字[2016]第Y00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
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620,987.344728万元,实
收资本1,620,987.344728万元。
36 2016年5月2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16]6号),厦门
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2,000万元。
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6]第052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1,622,987.344728万元,实收资本
1,622,987.344728万元。
37 2016年7月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2016]15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18,000万
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厦欣洲验字
[2016]第069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1,640,987.344728万元,实收资本
1,640,987.344728万元。
38 2016年9月21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2016]26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
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的厦德诚验字[2016]第Y04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
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641,987.344728万元,实收
资本1,641,987.344728万元。
39 2016年11月9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
本金的通知》(厦财金[2016]31号),厦门市财政局
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
经厦门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德诚验字
[2016]第Y048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1,741,987.344728万元,实收资本
1,741,987.344728万元。
40 2017年3月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金[2017]6
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金[2017]7号),厦
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4,500万元。上
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
字(2017)第029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
司注册资本1,746,487.344734万元,实收资本
1,746,487.344734万元。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41 2017年5月22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2017]10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4,375万元。
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欣洲
验字(2017)第044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1,750,862.344734万元,实收资本
1,750,862.344734万元。
42 2017年6月27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金[2017]15
号),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3,000
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欣洲验字(2017)第58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1,753,862.344734万元,实收资本
1,753,862.344734万元。
43 2017年9月1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金[2017]24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欣洲
验字(2017)第089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1,754,862.344734万元,实收资本
1,754,862.344734万元。
44 2018年1月2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金[2018]3
号),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3,000
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欣洲验字(2018)第010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
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757,862.344734万元,实收资
本1,757,862.344734万元。
45 2018年10月2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农[2018]32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720.00万
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中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中泰信验字(2018)第Y042号验资报告审验。本
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759,582.344734万元,实
收资本1,759,582.344734万元。
46 2018年11月22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商[2018]19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500.00万
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欣洲验字(2018)第090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1,761,082.344734万元,实收资本
1,761,082.344734万元。
47 2018年12月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商[2018]22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50,000.00万
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欣洲验字(2018)第098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1,811,082.344734万元,实收资本
1,811,082.344734万元。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48 2018年12月20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商[2018]24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3,848.284439
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欣洲验字(2018)第102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
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814,930.629173万元,实收资
本1,814,930.629173万元。
49 2018年12月29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商[2018]26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2,000.00万
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欣洲验字(2019)第00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1,816,930.629173万元,实收资本
1,816,930.629173万元。
50 2019年3月2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商[2019]6号),厦
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22.04万元。上
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
字(2019)第01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
司注册资本1,816,952.670823万元,实收资本
1,816,952.670823万元。
51 2019年7月2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商[2019]15
号);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
190,0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19)第041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006,952.670823万
元,实收资本2,006,952.670823万元。
52 2019年9月2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商[2019]18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500.00万
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欣洲验字(2019)第05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2,008,452.670823万元,实收资本
2,008,452.670823万元。
53 2020年11月17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通知》(厦财商[2020]37号),
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500.00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
欣洲验字(2020)第06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2,009,952.670823万元,实收资本
2,009,952.670823万元。
54 2020年12月27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商[2020]40
号),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给公司资本金人民币
4,375.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0)第071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014,327.670823万
元,实收资本2,014,327.670823万元。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55 2020年12月28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
公司划转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
的通知》(厦财商[2020]41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股
权划转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上
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
字(2020)第080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
司注册资本2,025,327.670823万元,实收资本
2,025,327.670823万元。
56 2021年4月7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商[2021]9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
23,0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1)第028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048,327.670823万
元,实收资本2,048,327.670823万元。
57 2021年6月29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商[2021]18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
币13,736.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1)第055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062,063.670823万
元,实收资本2,062,063.670823万元。
58 2021年10月14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
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预
[2021]38号)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金圆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增加国有资本金的批复》(厦财商
[2021]25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
本金人民币54,0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1)第080号验
资报告审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2,116,063.670823万元,实收资本2,116,063.670823万
元。
59 2021年12月22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批复》(厦财预[2021]53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
币45,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1)第096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161,063.670823万
元,实收资本2,161,063.670823万元。
60 2022年6月14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企[2022]4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
17,5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2)第030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178,563.670823万元,
实收资本2,178,563.670823万元。
61 2022年7月11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商[2022]9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2,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厦欣洲验字(2022)第03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出
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180,563.670823万元,实收资
本2,180,563.670823万元。
62 2022年8月25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商[2022]11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
币15,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2)第044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195,563.67万元,
实收资本2,195,563.67万元。
63 2022年12月30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批复》(厦财预[2022]51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
币36,0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2)第066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231,563.67万元,
实收资本2,231,563.67万元。
64 2023年3月6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建[2022]54
号),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
币30,0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3)第004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261,563.67万元,
实收资本2,261,563.67万元。
65 2023年5月29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企[2023]6号),
厦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
27,9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3)第020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289,463.67万元,
实收资本2,289,463.67万元。
66 2023年11月13日 增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商[2023]11号),厦
门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增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
11,0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厦欣洲验字(2023)第036号验资报告审
验。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300,463.67万元,
实收资本2,300,463.67万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