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南昌青山湖区: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70年使用权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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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3 03:20

青山湖区发改委 回复:

关于反映地下人防车位问题的回复


一、调查情况:经查有关资料,南昌市青山湖区国贸凤凰原(国贸天成)小区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5274.23平方米,于20224月在南昌市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处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5条有关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在不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情况下,使用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作为项目初始投资人,依法依规享有该小区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或者管理者、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或者突发公共事件时由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根据江西省人防工程有关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如小区业主对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异议,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建议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回复时间2024-01-29 17:04:5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青山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1-26 11:18:0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青云谱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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