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网络非法外之地,不可信不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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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3 08:26

近年来,部分自媒体从业者利用社会热点事件为幌子,故意编造并散播网络谣言,其中不乏有人公然在网络上自编、自导、自演,凭空捏造虚假事件,旨在吸引粉丝关注、增加流量,进而非法牟取利益。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信力,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

网络谣言的危害

网络谣言通常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难追查等特点。它可能损害他人名誉,侵犯个人隐私;可能误导公众认知,引发社会恐慌;甚至可能破坏社会稳定,影响国家安全。

散布谣言可能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防范网络谣言

1.遵守法律法规:不制作、不传播违法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2.提高辨别能力:面对网络信息,要保持冷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盲目转发和传播。

3.举报违法行为:发现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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