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学雷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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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0 03:05

近日,芷江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志’敬雷锋 ‘芷’于至善”学雷锋主题党日活动在五月花生活广场举行。活动紧密围绕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携手党建联建单位及社会各界公益力量,共同为城市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活动当天,执法队通过法规宣传、便民服务、法律咨询、投诉受理、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市民群众传递了“服务人民、助人为乐”雷锋精神的核心价值,同时展示了城管工作亮点和良好形象。

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和普法宣传展板,队员们为市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重点针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涉及新修订的法条,如损坏承重结构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市民关于禁止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执法队员现场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当即协调物业共同处理问题。

接下来,芷江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根据辖区内居民需求,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继续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雷锋故事”,用温情赢得群众理解,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新修订法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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