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禅城区民营企业的自我风险防控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稳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15日下午,禅城区工商联、禅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下简称“民二庭”)党支部联合到位于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的广东创客中心举办主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普法入园区活动,为中心二十多家企业的管理者讲授企业法律知识。禅城区工商联副主任科员刘于刚、禅城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张必成、法官蔡珊等人出席活动。

活动开始,张必成先给与会人员讲述了公司和法律的关系,阐明了企业管理者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张必成:
企业管理者不知法往往是因为觉得法律的用处不大,没有加以重视。但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获得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习惯性的法律思维。
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法官给出15点建议和提示
如何在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禅城法院民二庭法官蔡珊作题为《如何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从商事审判角度分析》的分享,给企业作出了15点的建议和提示。

1.签订书面合同
有效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利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解决纠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部分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保证合同等。为保证交易安全,建议企业应签订完备的书面合同。
※ 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权益。
2.妥善保管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凭证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主要内容,如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履行合同义务时,如付款(应尽量使用银行转账)、送货、安装、验收等,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日后产生分歧。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若无法就是否履行义务进行举证,将承担败诉风险。
3.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
※ 若因公司管理不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使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而合同相对人是善意的,将由公司对外承担合同义务。
4.正确使用“定金”条款
“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若错误使用“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5.提供保证担保,应当签订保证合同,并明确保证期间
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意思。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应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
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字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6.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经营过程中若需要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建议在签署抵押合同时立即与抵押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仅有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但未取得抵押权。若抵押人拖延、拒绝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可尽快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办理登记手续。
7.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若一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或事后发现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务必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丧失撤销权。
8.采购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当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您丧失索赔权。
9.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
企业在相互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10.正确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并要求提供担保。如对方提供担保则恢复履行,未提供担保则解除合同。
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可以有效地避免损失扩大,但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即有确切证据及有效通知对方。合理期限的确定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而定,但以不超过30天为宜。
11.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的扩大损失,须自行承担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2.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您主张权利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信件中务必要有催请尽快支付拖欠货款的内容。
13.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并应确保资本充实及恒定
企业注册资本虚假、或者在经营过程中被抽逃,将使企业股东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而可能被卷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
14.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避免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淆
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也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基础。当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在财产、组织机构和经营业务上发生混同时,就应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5.企业结束经营时,股东应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随后进入互动问答环节,现场气氛热烈,企业管理者纷纷畅所欲言,就自身企业遇到的法律困惑问题向法官提问,法官逐一耐心解答。活动结束后,仍有不少企业代表围着法官,咨询相关法律事宜,活动效果显著。


禅法君寄语
此次普法进园区活动不仅是禅城法院主动服务禅城区民营经济的实践,也是禅城法院党员干部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通过举办线下普法讲座的方式,让创业者们零距离感受法治教育,增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对法律的敬畏感,时刻提醒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同时也提升了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