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民法典》物权编20个重大疑难问题研究(送:新旧条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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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18:22

重磅!《民法典》物权编20个重大疑难问题研究(送:新旧条文对比)

2020-07-20 10:02

《民法典》的学习,不是“用到哪条看哪条”的模式,也不适合按照顺序一条条查找资料深入研究,对实务法律工作者来说尤其是这样。

那怎么样才能在比较短时间里较为全面与准确get到《民法典》的精髓呢?

其实法典之所以叫“典”,就在于它较强的体系性。因此,对有着1260条10万字有余的《民法典》而言,体系性学习才是关键。

因此,为帮助大家对《民法典》进行体系性学习,我们智元法律课堂特别邀请到了民法典各组编撰专家如杨立新教授、马忆南教授、尹田教授、孙鹏教授等等,开设了15天免费直播,对《民法典》各编进行了深入梳理和讲解。

今天要推荐的就是“物权编”, 智元特邀民法典立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尹田教授, 为你免费讲解民法典物权编,帮助大家从整体上把握物权编的内容架构与重要变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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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直播课好评如潮

我们每天一睁开眼,就是在从事某种民事活动,这些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

规定居住权,以房养老更有保障;

高空抛物“零容忍”;

人格权独立成编;

离婚设立1个月冷静期……

这样的量身定做萦绕在每一个字里行间。

我们与民法典的关联,贯穿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甚至你的后代,以及后代的后代。

尤其是物权编,有特别多的亮点:如格外注重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实现,以激发社区自治的活力;如充实了用益物权体系,增设了居住权;如完善了担保交易的相关规则,注入了新的担保观念等等。

为此, 智元法律课堂特别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民法典立法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撰领导小组成员、物权编课题牵头人尹田教授开设《民法典物权编1条1讲:258条文+案例实践精讲》。

举个例子,居住权是本次直播的内容之一。

居住权是本次立法新增的权利,遵循物权法定的原则,居住权成为法定物权的一种,其具有物权的天然属性,是一种对世权、绝对权。因此居住权对住宅的占有、使用的权利效力及于一切人,包括住宅所有权人在内的除居住权人之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除有权向住宅所有权人主张交付占有外。

当第三人侵害房屋权利时,居住权人还可以物权人的身份向第三人主张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物权性救济。首先,居住权的设立,仅针对住宅,且需要满足法定形式和程序——合同和登记;其次,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居住权以无偿设立为原则,有偿设立为例外,法律虽然没有直接禁止将居住权商业化,但居住权商业化目前来讲没有直接法律依据,其风险系数较大;第三,绝对禁止居住权的转让和继承,原则上禁止将设立有居住权的住房用于出租,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作为新设权利,其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在居住权人和所有权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既可以实现特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也可以灵活地满足非所有权人的其他住房需求。

但是也正是因为其为新设权利,尚无司法实例,且对于居住权和买卖交易权的冲突解决、居住权与抵押权先后设立顺序、有偿居住权和租赁之间的区别、居住权受到侵害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等问题,需要我们律师在实务过程中不断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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