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眼球!蹭热度!临河网民发布不实言论被处罚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1-18 04:43

正所谓“人言可畏”

造谣传谣

扰乱的是人心

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

临河公安持续推进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切勿在网络上制造和传播

未经证实的消息、视频等不实内容

否则

会承担法律后果

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上巡查中发现,有网民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关于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发布的协查通报等不实言论,引发部分网民“围观”。获此线索后,网安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并核实相关信息。

经查,网民刘某某为博取眼球蹭热度,将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发布的协查通报内容夸大,配上文字信息制作成虚假信息并发布在某网络平台。该信息发布后,引发部分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因贪图流量,或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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