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淘宝、滴滴等隐私条款接受四部门考核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12 16:46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微信、淘宝、滴滴等隐私条款接受四部门考核

第一财经APP 2017-08-24 18:52:00

作者:综合报道    责编:刘佳

首批被评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包括京东商城、航旅纵横、滴滴出行、携程网、淘宝、高德地图、新浪微博、支付宝、腾讯微信、百度地图。

据新华社报道,8月24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组成的专家工作组结束对首批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评审,规范其收集、保存、使用、转让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督促整改不合法的条款。

首批被评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为:京东商城、航旅纵横、滴滴出行、携程网、淘宝、高德地图、新浪微博、支付宝、腾讯微信、百度地图。专家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内容、展示方式和征得用户同意方式等进行综合评判。在评审推动下,有的被评审网络产品和服务已允许用户注销账号并在一定时限内删除个人信息,有的用一图读懂形式告知用户提供哪些服务对应要采集哪些信息等。

评审组专家表示,本次评审工作就是要让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内容符合网络安全法规定,不违背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采集个人信息;在展示方式上,鼓励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简洁、精炼的隐私告知,真正做到明明白白告知,实实在在遵循用户自主意愿;征得用户同意必须向用户展示隐私条款后,由用户做出选择性同意操作,例如用户主动声明、主动勾选、主动点击“同意”“下一步”等。

此次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启动的隐私条款评审工作,采取分批选取重点网络产品和服务,对隐私条款进行分析评审。希望通过评审和宣传形成社会示范效应,提升行业整体个人信息保护水平。9月下旬将公布首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评审结果。有专家表示,隐私条款评审只是第一步,还应由国家主管监管部门对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