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用法律为老人撑起“夕阳保护伞”!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16 02:49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

今天是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

大家都知道吗?其实重阳节又叫“老人节”

除了登高和插茱萸等习俗

它还有个更重要的节日内涵——敬老爱老

我们中国人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正确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是尊老敬老的应有之义

用法律为老人撑起“夕阳保护伞”

为身边的老年人倾注一份关爱

今天就跟普法君一起,

了解法律赋予老人的权利都有哪些?

长期冷落老人涉嫌违法

新《老年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特别强调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子女不得干涉老人婚恋

法律援助

老有所居,居得其所

支持“活到老学到老”

(一)深入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大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紧密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 “法律六进” 主题活动。引导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健全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措施

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服务。在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集中开展服务活动,方便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法律服务。根据各地实际,对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予以费用减免或提供免费服务,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 失能半失能、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开辟法律援助 “绿色通道”。加强 “12348" 法律服务热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设老年人维权专线,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

(四)认真做好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及老年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 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采取便民利民、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就地化解,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宣传老龄政策法规,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不少便利

那我们还能为老人做些什么呢?

父母是你身边最亲近的人

今天,你有给父母送去一声问候和祝福吗?

父母把我们养大,我们陪着父母变老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

不要给我们自己留下遗憾

我们对父母有着数不尽的爱和感恩

原标题:《重阳节,用法律为老人撑起“夕阳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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