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批评教育!3名越级上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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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5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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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不能违法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2023年4月9日,东夏镇王某安、王某强、王某明在市、镇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协调处理期间,越级反映相关情况。

该3人越级上访行为,不符合依法逐级表达诉求规定,影响极其恶劣。公安机关依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其3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表达诉求。

信访是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是公民表达诉求的渠道之一,但信访的前提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依法、逐级、在规定的场所、通过合法的程序表达诉求。任何形式的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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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任何人的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任何形式的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非法上访的违法犯罪个人信息永久记录,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己。

  什么是越级上访?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的上访行为即为越级上访。

例如:居民小张向A镇政府反映土地问题,A镇政府依法作出信访处理意见。如小张对此意见不服,可向A镇所在的B县政府申请复查。B县政府作出复查意见后,如小张仍不认可,可向B县所在的C市政府申请复核,由C市政府依法作出复核意见。小张在任何时间以同一事由到C市级及以上信访部门上访,均为越级上访。

郑重提醒:以下22种行为都属于非正常上访

1、围堵、拦截公共和公务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

2、信访人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3、信访人损毁公共财物、寻衅滋事的。

4、信访人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

5、信访人强行冲闯政法机关设置的警戒线、警戒区或阻碍执行公务的车辆通行的。

6、信访人组织、策划、教唆、煽动、串联、胁迫、引诱、欺骗、幕后操纵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

7、信访人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8、信访人阻挠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的。

9、信访人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而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打横幅标语、呼喊口号、穿状衣、戴标语、非法滞留、聚集哄闹或以自杀、自残相威胁等扰乱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10、信访人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访的。

11、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缠访、寻衅滋事、影响其他信访人正常活动的。

12、信访人将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国家机关门前或信访接待场所的。

13、信访人以违法形式越级上访的。

14、因同一信访事项五人以上集体上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的。

15、信访人到非信访接待场所和机关上访的。

16、信访人以信访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借机敛财。

17、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18、信访人对正在办理或司法程序终结、行政程序终结的事项,继续闹访、缠访的。

19、信访人恶意扩大事态,诋毁政府形象,侮辱、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扬言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等恐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20、信访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21、信访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

22、信访人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

对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正确依法上访?

1、上访人应当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上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不服的,可以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4、上访人应依法逐级上访,不得以违法形式越级上访。

5、上访人重复缠访闹访或者有扰乱单位秩序或者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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