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整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3-06 01:49

第一, 司法作为法律调整的最终阶段。我们知道, 这是一个和法律运行相关联的结论。法律只是一套死的游戏规则, 要使其成为活动的游戏本身, 法律必须被运用, 即法律应处于运行过程中。法律作为一种公认的形式正义,其特点之一在于它能够为人们提供一套在行动过程中操守和遵循的程式。这就要求它始终应是活动的, 否则, 就会真正流于无意义的形式, 从而变成法社会学家所谓死法。对法律的活动要求, 其实就是对它发挥调整功能的要求。虽然, 法律调整可以因为人们心理需要与法律规定的同构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自发性调整的一面, 但它并不典型地反映法律调整。最典型的法律调整, 乃是因为人们冲突的激化而在两造之间无法自治地解决, 进而只能请求公共权威、特别是司法机关出面解决问题之时。因为在这时, 自当事人行使请求权( 诉讼)开始, 才能真正显示法律作为形式正义的特征, 才能把一般的冲突在法庭这种特殊的场合有形地、集中地凸显出来, 从而达到那种如戏曲中冲突达到高潮般的境地和效果。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