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论“典” ︳民法典重点条文·每日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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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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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2020年12月1日,张家港法院推出“学法论'典'”栏目,每天带你解读一则民法典重点条文。今天由张家港法院金港法庭法官助理侯苈芮为大家简论“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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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原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解读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形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扣押、约束或其他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民法典规定自助行为,一方面是承认其存在必要性的立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自助行为,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实施自助行为没有明确标准,容易对他人造成不测妨害或者现实侵害的情况,来严格限定自助行为的适用条件。

特别提示

自助行为的适用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有不法侵害状态存在。侵害,是指对某种权利的侵袭和损害,或者说是对某种权利的攻击。只有在侵害发生后,才有可能实施自助行为。

2.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自助行为旨在保护自己的权利,而非他人权利,这也是自助行为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一个显著区别。这里的权利首先必须合法,其次原则上限于请求权的范畴,最后可以实施自助行为的权利主体原则上限于权利人本人,但其他可以类似于权利人本人行使权利的人,如法定代理人、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也可以依法实施自助行为。

3.须情况紧迫而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的援助。这是指权利人在客观上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的保护,如果不实施自助行为,请求权就无法实现,或者实现的难度显著增加。

4.不得超过必要限度。所谓必要的自助行为,是为了保全其请求权而需要的行为,其采取的措施必须合理。

5.须为法律或公序良俗所许可。这一方面要求实施自助行为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另一方面也要求不能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比如雇佣他人以暴力方法讨债等形式皆为法律或者公序良俗所禁止。

--THE END--

原标题:《学法论“典” ︳民法典重点条文·每日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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