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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常常作为货币担保的形式出现,
但真正遇到定金纠纷时,
人们却常感叹,
定金啊,你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案例回顾

在协商过程中,叶女士承认自己违约,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并向该婚礼摄影店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但是摄影店态度坚决,分文不退,双方协商失败。叶女士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只能收取主合同标的额的20%,婚礼摄影店多收了她700元的定金,希望退回被多收的定金。
婚礼店负责人表示不知道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20%的规定,如若真有此规定,愿意按照法律途径解决。


Part2:
法条速递

第六章定金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Part3:
定金罚则
一、什么是定金罚则?


订金(有的叫认购金或者预付款)是购买者担心看中的商品买不到而预先交的订钱,实际上是在一定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它不是合同的担保形式。



合同中所使用的文字应当使用“定金”这一标准用法的文字,尽量避免使用其他诸如“订金、保证金”等字眼,以免出现歧义给以后的定性带来麻烦。
三、哪些情况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a、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定金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独立存在。
b、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
c、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d、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2、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3、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在房屋交易中,如果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落空,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现,那么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是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的,即卖方将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双倍返还。
4、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只有在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后,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案例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2、该案件定金2000元超标,法律允许1300元定金。甲方(叶女士)违约,无法要求返还定金1300元,但多付的700元应予以返还。
3、若乙方(婚礼摄影店)违约,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的数额为2600元,而多支付的700元无法要求双倍返还。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理论上可以支持的甲方能从乙方退回的款项(含违约金)数额为3300元。




审核|蓝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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