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省和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公安部和山西省确定的我省扫黑除恶的12项延伸打击重点:
(1)侵蚀基层政权的宗族村霸恶势力;
(2)控制经营黄赌毒活动的帮派团伙;
(3)强行逼债的高利贷放贷团伙;
(4)以敛财为目的的车贷、校园贷、裸贷等套路贷团伙;
(5)以暴力强迫手段扩充成员的传销团伙;
(6)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跨境绑架赌博团仪;
(7)以强迫卖淫或组织卖淫为目的的拐卖团伙,同时将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发展团伙成员也列为打击重点;
(8)文物犯罪;
(9)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10)涉枪涉爆犯罪;
(11)抢劫抢夺强奸犯罪、盗抢骗犯罪;
(12)群众关注的其他案件。
其中,后五类犯罪为我省增加的延伸打击重点。

三、山西省确定的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12个重点行业、领域
(1)住房城乡建设和建筑工程;
(2)交通运输和水利;
(3)矿产资源开发;
(4)渔业捕捞;
(5)商贸集市和批发市场等经营领域;
(6)文化教育卫生娱乐领域;
(7)文物保护领域;
(8)国土资源领域;
(9)税务领域;
(10)工商领域;
(11)旅游领域;
(12)金融领域。

四、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标准
做到“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实现“一降两升”,即: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四个重点突出”
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六、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应当遵循的法律条文
《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等。

七、省委书记骆惠宁8.3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话主要精神
(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关系国家政权安危的高度认识这场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彻底打好这场硬仗,务求全胜。
(2)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站到一线,把握斗争态势,有针对性解决问题,防止压力层层递减。
(3)要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做面对面的工作,使知情群众打消思想顾虑,更加自觉地参与专项斗争。
(4)要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深挖和处置,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黑恶犯罪线索认真梳理排查,抓紧分类处置。
(5)要进一步强化薄弱地区的工作,工作相对滞后的市抓紧整改,全省补齐农村地区扫黑除恶短板。
(6)要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惩,对重大案件要提级管辖、异地用警,打准打狠打出战果。
(7)要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保护伞案件作为当前反腐的一个重点,政法机关要刀刃向内、整肃队伍、清理门户。
(8)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沟通,政法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提高办案效率。
(9)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前端监管、末端处置同向发力,扫黑除恶、反腐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同推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0)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依法办事,所有案件必须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