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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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8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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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中承揽合同规定:是承揽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有相关义务,定作人要按约付酬,若承揽人工作有问题且拒不改正,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有如下重要规定:

其一,承揽合同定义及内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其二,承揽人义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其三,定作人义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其四,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发现承揽人工作存在问题,可催告其改正,承揽人拒不改正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

二、装修属于承揽还是劳务合同

装修合同通常属于承揽合同,而非单纯的劳务合同,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从合同目的看,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在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或施工人员需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装修工程,最终交付符合约定标准的装修成果,如装修好的房屋。而劳务合同主要是提供劳务服务,侧重于劳务的付出过程,并不一定有特定的工作成果要求。

从工作独立性看,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装修施工方会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自主安排装修工作的具体流程、方法等,以完成装修任务。劳务提供者一般在他人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务。

从风险承担看,承揽人需承担完成工作过程中的风险。若因自身原因导致装修质量不符合要求,需承担相应责任。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一般不承担工作成果风险,主要按要求提供劳务即可。

综上,装修合同更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

三、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一是合同定义与内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是双方主要义务。承揽人应按约定完成工作、提供必要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监督,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按约定提供材料、协助承揽人工作,及时验收并支付报酬。

三是风险承担。在承揽过程中,工作成果交付前的风险一般由承揽人承担,交付后由定作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是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承揽人存在违约等法定情形,定作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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