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23 06:26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扣依法治税这条主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纵深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展现法治税务新形象。现将本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解读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牢记“11个坚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为指导和推动税务工作的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

(二)坚持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建立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制定了日常学法管理办法和学习计划,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每季度召开局务会时专题进行学法;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深化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统筹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确保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贡献税务力量。

(二)提高综合政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便民春风行动”,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营造公正透明的新型营商环境。推行容缺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举措,推进流程简化、服务优化,降低征纳双方成本。积极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收集基层政策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每个季度向市局上报税收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降低税收政策落实中的风险。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通过精准宣传、全面兑现、及时调度、全程督办,推动政策执行到位。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始终坚持将落实“三项制度”贯穿于税收法制建设全过程,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

(二)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情况的通知》(税总办函〔2015〕1023号),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实施税务行政许可项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专门成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税收规范性文件文件清理工作,法制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并跟进各项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202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未按规定制发规范性文件以及未按要求备案文件的情况。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建立《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会工作规则》,明确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征管措施和重大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党委集体讨论优势,凡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及广大税务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通过举办意见征集会、讨论会等形式,确保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二)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为决策部署和重大事务等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对重要行政决策,必须经过相关法制机构或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行审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论证听证等方式,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及时发现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将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作为推进精确执法的重点,在全局梳理下发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失职失责典型案例、减税降费问题答复、部分重点执法事项流程和说理式执法文书汇编、行政处罚规范等内容,对重点工作和事项实地督导,找出目前执法环节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提出整改建议。

(二)推进税收执法柔性化。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的最新规定和立法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好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税务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让纳税人感受到执法的柔性和温度。

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全面落实《税务系统舆情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负面涉税舆情监测,拓展良好沟通渠道,确保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处置。建立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工作日安排局领导到办税厅值班,负责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确保依法、及时、妥善、有效应对处置重大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充分运用“枫桥经验”系统方法论,找准“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的结合点,在税收治理过程中与社会基层建立密切联系,为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地方治理打造有益经验。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办税缴费流程,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充分利用征纳互动平台、纳税服务电话、税企交流群等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全业务全流程的辅导服务。深化12366 热线数据“穿透式”分析,对涉税费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规范受理、按期办结、及时反馈”的办税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

(二)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做好行政案件出庭应诉预案,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制度规定,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推进税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落实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强化风险把控,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合理利用社会媒介资源开展信息发布和社会互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深入推进“以数治税”。加强涉税数据整理、分析利用,按月(季)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任务应对情况抽查和复盘分析工作,及时发现由于应对不到位造成纳税人应享未享和不应享而享受问题,强化典型案例查处,确保税务人员履职尽责。开展常态化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风险应对质量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有效提升政策落实质效。

(二)精诚共治能力明显提升。推动与任城区、经开区建立了“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保障工作机制。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税协作联动机制启动仪式,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与税务行政执法优势。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签约实施意见。就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定期旁听庭审、涉税争议化解、企业破产处置、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费征缴等方面建立协同机制并深化合作,进一步促进任城区法税合作良性互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升工作站位把准工作方向,以党建新成效引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按照要求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和落实议事规则、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

2024年,济宁经开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优化政策服务,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法治能力,把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