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校园:校园欺凌不是“成长的代价”

法治副校长
来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宝坻法院的法治副校长们走进校园,围绕着“民法”和“校园欺凌”,展开了一场场生动沉浸的授课。

李杰 霍各庄中学

行政庭法官李杰走进霍各庄中学,从《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条款切入,通过“姓名权、隐私权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界定”等内容,结合“财物损毁”“隐私泄露”等贴近生活的场景,阐释法律对未成年人财产权、人格权的全面保护。

针对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问题,法治副校长也给出了具体建议:1、保持镇定:不能胆怯忍受,更不能以暴制暴,要理智机智的解决问题。2、机智求救:向路人呼叫求助或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的注意。3、生命第一:要注意策略,留存欺凌证据,依法保护自己。4、敢于告诉成年人(亲人和老师)5、记住相关重要人员的联系方式(亲人、老师、报警),关键时刻寻求帮助。
孙玥 方家庄小学


“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方家庄法庭干警孙玥的话深深触动了课堂上的每一位同学。孙玥从一起校内外欺凌案例入手,与方家庄小学的同学们共同探讨了校内外欺凌的形式、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以及责任的类型。正值“民法典宣传月”,孙玥结合真实案例,对民法典中涉及自然人民事权利的内容进行了简单讲解,同时,为同学们讲解了民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知法懂法守法是个漫长的过程,成长成才成功是不懈的追求。宝坻法院将继续加强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用法治之光照亮孩子们追逐梦想之路。

供稿:安志亚、孙玥
原标题:《《民法典》进校园:校园欺凌不是“成长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