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抄袭盗用多发 摄影师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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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4 12:20

一张构图精美的照片,一段精心构思的文字,原创作者绞尽脑汁,可是成果却被抄袭者轻易地盗用,这样的情况真的是非常让人气愤。而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广泛地应用,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可是说起维权,原创作者也是一肚子苦水,维权成本高,维权时间长,而且起诉之后得到的赔偿也很少。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当中有了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领域也有了惩罚性的赔偿。

抄袭盗用多发 摄影师维权难

《都市报道60分》抄袭盗用多发 摄影师维权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天津高院民一庭法官 段昊博:比如消费者协会保护法规定的3倍,还有食品药品的10倍,现在的专利法草案建议稿规定了5倍的赔偿,它在弥补受害人的损失的基础上又规定了一个更高额度的赔偿标准。如果规定了惩罚性赔偿,那么我可能有1块钱的损失,将来赔偿我5块钱,或者赔偿我10块钱,有利于激发被侵权人去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利。它从经济的角度,创新的角度,肯定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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