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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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5 21:12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也随之出现。即使婚姻关系结束,父母依旧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孩子的抚养费要如何计算?一起看看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吧。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官说法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离婚后,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综合确定。无论孩子随哪方生活,另一方都必须依法履行支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等义务,双方共同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孩子抚养费怎么算?能否变更?

法官说法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即使父母各自走上不同的人生轨道,父母与孩子的亲情也不会消亡,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无论是物质保障还是精神陪伴,父母双方都需共同承担起责任,确保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法律或许划分了抚养权的归属,定义了抚养费的价值,但父母更深层的职责,是用爱填补家庭裂痕,用坚定的陪伴与引导,为孩子撑起一片完整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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