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此为止 连环盗窃从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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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3 17:17

2023年2月

高某受被害人张某某家属雇请,在医院对病人张某某予以看护、照顾。2月12日至15日期间,高某趁病床上的张某某熟睡之际,操作其手机扫描自己的微信收款码,盗取张某某银行卡内资金11700元。

2023年3月6日

高某通过撬坏防盗门进入被害人叶某某的住宅,盗窃硬币若干,并在现场蒸煮、食用冰箱里的粽子及香肠。

2023年3月7日

高某翻越刘某住宅的二楼窗户进入其卧室,盗窃黄金手链、铂金戒指等若干财物,还将屋内一监控摄像头带走并毁损、丢弃。

2023年3月15日

高某游走在五峰县一乡村内寻找作案目标,欲破坏李某某房屋二楼窗户行窃之时,被群众发现后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被群众抓住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裁判结果

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6000元,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某有累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在医院盗窃病人财物、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犯罪情节,予以从重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高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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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张啸海

采编|李 赟

审核|龙苗苗

终审|严光俊

原标题:《以案说法 | “盗”此为止 连环盗窃从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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