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残送温暖,共谱关爱“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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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0 14:46

5月18日是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

在全国助残日与民法典宣传月的温暖交汇之际,晋安区法院积极响应2025年“福州助残月”暨“春天计划”,结合5月“法律专员服务日”和“典”亮美好生活普法主题,积极参与辖区系列活动。

5月22日上午,由晋安区残联主办的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成功举办,晋安法院立案庭、民一庭干警作为法律专员早早到达会场参加活动,这场集就业帮扶与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活动,为残疾人朋友点亮了希望之灯,也为社会注入了满满的正能量。

招聘会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晋安法院法律专员们为残疾人和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面对企业与求职者的法律需求,法官们以《民法典》为依据,精准解答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残疾人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法律问题,同时通过典型案例释法,帮助在场参加获得的爱心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也进一步增强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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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台前,真实而迫切的法律诉求接连涌现。一位残疾人带着厚厚的资料来到法律咨询台前,满脸焦虑地讲述自己因房屋租赁与社区产生纠纷,甚至担心会被断水断电,不知该如何维权。法律专员仔细翻阅资料,认真倾听诉求,从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条款入手,为其分析问题的关键所在,并详细告知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建议其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与社区沟通协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提示可申请法律援助减轻维权成本。经过耐心解答,这位残疾人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对法律专员连声道谢。

面对前来咨询遗产继承问题的老人,法官以《民法典》继承编为核心,详细讲解遗嘱形式要件、法定继承顺序等规定,针对老人家庭情况设计个性化解决方案,并告知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消除老人对财产传承的后顾之忧。

最令人揪心的是一位抚养智力残疾儿子的老母亲,其前夫不仅拖欠抚养费,还意图变卖房产,法官建议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抚养费,同时通过诉讼保全程序防止房产转移。法官的专业建议让老人家看到了希望,坚定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和孩子权益的信心。此次活动将残疾人就业帮扶与法律宣传服务紧密结合,不仅为残疾人搭建了就业平台,更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的关爱。

残疾人事业是“春天的事业”,下一步,晋安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福州助残月"活动成果,把司法服务融入助残工作全链条,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多元解纷等多样的形式,让《民法典》成为守护残疾人权益的有力武器,以司法温度书写新时代助残事业的司法答卷,以行践诺,以爱赋能,以心相伴,从春天走向美好明天。

供稿:民一庭 陈妍、立案庭 颜哲晖

原标题:《福州助残月 | 司法助残送温暖,共谱关爱“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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