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维权指南5期特辑③】退款怎么算?赠品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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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2 16:02

办卡时商家常送礼品或折扣,退卡时怎么处理?是按原价还是优惠价计算?赠品是否要退还?

《解释》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经营者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营者已收取预付款扣减其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价款后的余额,为经营者应当返还消费者的剩余预付款。

同时,还区分了消费者原因和非消费者原因导致的退款。如果因消费者原因退款,在计算已兑付的商品和服务价款时按原价计算,利息按存款利率计算;如果因经营者原因退款,按折扣价、合同约定的优惠比例计算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并按照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商家要求退还赠品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赠品是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对价,消费者退款时商家要求退还赠品或抵扣相应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有合理性。但如果赠品价值与预付款比例严重失衡,或者赠品已使用、消耗难以退还,商家不合理地强制要求退还或高额抵扣,就不被支持。

本期解读人:郝莹钰

明阳人民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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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第4期:线上预付式消费如何维权?特殊群体有啥保障?

6月9日 第5期:举证难怎么破?消费者该留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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