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奋斗中的小伙伴
是否与剧中人物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小编今天继续为你送去一篇“法律贴”
请查收~
04
王漫妮被陷害把顾客的消费小票拿去私兑巨额积分存到自己的会员卡里,并被举报。由于商场积分可以兑换消费券和现金,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王漫妮将会面临商场处罚,而且很可能被上报总部遭到解雇。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小编提醒
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王漫妮同事伙同他人编造事实意图贬损他人清誉,严重侵害了王漫妮的名誉权。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毁了王漫妮的品德、声誉、形象等社会评价,并对其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其可以要求同事在所造成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并对她进行赔礼道歉。
05
顾佳回家发现儿子不在,保姆告诉她,儿子被带到同学家过生日了,顾佳在去接儿子的时候发现木子妈妈正在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欺凌,把孩子单独关在卧室里。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剧中,木子妈妈因为对顾佳不满,就将顾佳的儿子许子言单独锁在卧室内,无视其求救,限制其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但从剧情上看,许子言被关禁闭的时间较短、情节较为轻微,这种情况可适用以下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06
钟晓芹与陈屿一个爱养鱼,一个求依靠,两人之间的关系如同合租室友,是一对性格不合、沟通不畅、习惯以自我为中心、逐渐失去彼此的夫妻。最终在钟晓芹三十岁生日那天两人提了离婚。这时距离钟晓芹胎停做完清宫手术没过多久。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小编提醒
前述法律规定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剧中离婚是由钟晓芹提出的,所以即使在终止妊娠的六个月的期限内,也是可以的。
◆ ◆ ◆ ◆ ◆
Q:如果两人确定要离婚,那办理离婚登记前需做好什么准备?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编提醒
剧中,钟晓芹在去往民政局之前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直到民政局工作人员问到,她才知道还需提前对此协商一致。幸而双方对财产问题没有争议,最终达成一致,和平分手。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夫妻没有提前协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到了离婚登记机关被问及时,双方因有分歧无法领取离婚证,甚至在登记机关大吵大闹,易造成不必要的尴尬。此外,我国《民法典》将债务处理也纳入了离婚前协商一致事项之中。
可是...
离婚后
陈屿后悔了…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提醒
后悔离婚的陈屿可以在自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在三十日内届满之日后拒绝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在剧中,经过陈屿的解释,钟晓芹知道他为家庭的付出,只是陈屿不善于表达,才造成了各种误解。“离婚冷静期”主要是针对日益加剧的“闪婚闪离”现象,通过加大离婚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挽救和维护一部分因冲动离婚的家庭,既是避免草率离婚,也是在引导人们慎重对待婚姻和家庭。
整理:黄巾巾
编辑:孙瑾
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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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看剧学法丨聊聊《三十而已》中的涉法剧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