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赢回歌曲版权背后的法律差异:内地法与香港法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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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3 04:02

原创 邓紫棋赢回歌曲版权背后的法律差异:内地法与香港法大不同

2025-06-29 07:25

发布于:山东省

最近,邓紫棋重新发行了早期专辑的翻唱版本,并与之前的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展开了一场版权争议。这场风波的根本原因在于她在十几岁时签署的合约,使得歌曲版权归属于香港的蜂鸟音乐。经历了一番法庭争斗后,邓紫棋终于凭借内地法律的条款赢得了一局。

2019年,她与蜂鸟音乐之间的纠纷浮出水面,邓紫棋表示自己六年都没有收到过版税。今年,邓紫棋突然宣布重录《泡沫》等12首歌曲,然而公司立刻表示反对,认为她侵犯了版权。邓紫棋的团队则是依据内地的《著作权法》,其中规定了“法定许可”:他人可以翻唱已发布的歌曲,无需事先征得作者同意,但必须支付报酬。而香港法律不包含这一条款,因此邓紫棋只能依赖内地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邓紫棋在14岁时签的合约中,香港的法律将歌曲录音视为独立商品,归公司所有。而在内地法律看来,翻唱属于创新行为,强调对作者和二次创作的保护。例如,经典曲目《月亮代表我的心》被无数人翻唱,如果按照香港的规定,恐怕就不会允许这样随意的改编。

这起事件的核心实际上是两种法律体系的差异。内地属大陆法系,注重作者权益,鼓励新创作;而香港则沿用英美法系,更关注工业产品的版权。邓紫棋重录早期作品的举动,正好利用了内地法律的缺口,绕过了香港合约的限制。

蜂鸟音乐对邓紫棋的重录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会损害他们的利益。然而,根据内地法律,翻唱并不算侵权,只需支付相应的报酬。目前,双方仍在拉锯战中,是否将平台下架尚无定论。

经纪公司在培养艺人时确实花费了大量资金,但版权归属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邓紫棋能够通过法律条款进行反击,正是因为内地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而不是让公司对歌曲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许多音乐人在年轻时签署合同时,可能面临不公平的条款。邓紫棋的案例提醒我们,不同地区间法律差异颇大,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至关重要。

案件尚未结束,但法域差异的影响已经显露。普通人或许觉得情况复杂,但道理其实很简单:法律如何规定,艺人便有权按照规则行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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