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1条(立法宗旨)条文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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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8 0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条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条条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条条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明确了该法的立法宗旨,包含四个核心目标和一个宪法依据。以下结合权威解读逐层分析:

 

一、立法目的分层解读

 

1.规范社会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涉及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经办机构及服务机构之间的多重权利义务(如缴费、待遇发放、监管等)。本法旨在通过法律框架明确各方权责,确保制度有序运行。

 

2.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参保权:保障公民平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待遇权:确保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物质帮助;

 

共享发展成果: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保险通过分散个人面临的各类风险(失业、伤残等),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其“社会共济”特性(多数人分担少数人风险)是核心机制。

 

4.宪法依据

 

直接援引《宪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明确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是国家建立社保制度的法理基础。

 

 二、社会保险关系的多元主体

 

法条中“社会保险关系”涵盖五类主体互动:

 

政府与公民:提供制度保障与财政支持;

 

征收机构与用人单位/个人:社保费征缴责任;

 

用人单位与职工:强制参保与代缴义务;

 

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待遇发放与服务提供;

 

服务机构(医院、药房等)与参保人:社保支付结算关系。

 

三、条款的实践意义

 

作为总则首条,该规定奠定整部法律的基调:

 

功能定位:社保制度是防范社会风险的安全网,兼具经济稳定器作用;

 

国家责任:要求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基金监管等履行保障义务(第五条、第六条);

 

公民权利:为后续具体险种(养老、医疗等)的权利义务提供依据(第二条)。

 

总结

 

第一条以“规范关系—保障权益—共享成果—促进和谐”为逻辑链条,将宪法赋予公民的社会保障权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律制度,体现了社会保险“强制共济”“风险共担”的本质。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法治化路径实现社会公平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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