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华硕天韵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7-18 11:56

我们是2020年买的华硕天韵的住宅房屋和1个地下车位,小区地下车位(包含人防车位)至今仍有不少未售,华硕物业和开发公司2025年上半年在未售车位上全部安装车位锁后,效果不明显,目前仍有大量车位未售,经咨询华硕物业及开发公司,对方表示只售不租!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时,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用需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
《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并及时更新下列信息:(八)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车库的出售和出租情况。第五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位(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请区住建局协调开发商对我们买过一个车位,家里有两辆车的业主开放租赁服务,谢谢!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