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指令,德国即将修订企业重组和破产法规
德国《商报》编译版11月26日报道,根据欧盟发布的最新企业重组和破产的指令,德国须修订本国相应法规。欧盟指令和成员国法律规定尚有一定空间,德国将怎样具体修订其法规目前还存有争议。德国工业联合会要求,设计“重组工具”,以使其不会被滥用于破产结转。企业应在严格的条件下进行重组流程,并且应由政府任命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联邦司法部正梳理相关3类法律,包括减免债务、预防性重组和简化重组以及破产管理人权利。目前存有争议的包括:企业重组时的重组受托人权限。根据欧盟指令,重组受托人应由法院或政府任命。制定重组计划时,他应协助债务人或债权人。同时监督债务人,并在重组过程中对债务人的资产或业务起到部分控制作用。有专家认为,重组受托人必须也是调解人,监督人和管理人,同时受到各方信任。德国破产管理人协会(VID)已提交有关实施重组指令的立场文件。指出受托人人应独立并且具备专业资格,尽量做到避免重组后破产。德国企业咨询联合会(BDU)的立场文件指出,该受托人必须是“经验丰富的重组专家”。同时,一旦担任重组受托人,将不再有资格成为清算人或破产管理人,以免其将重组转为破产程序。也有专家认为,重组受托人由于熟悉情况,参与后续破产管理有积极作用。联邦司法部表示,制定的法律措施会保证重组及破产程序的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