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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原宅基地化为基本农田怎么办?告诉你个事儿,宅基地一旦变成了基本农田,就等于土地性质变了,可能会损害原来主人的利益。所以这种情况咱得稳住,用正规的方法来搞定。先说说协商解决如果有了争议,首先得大家坐下来好好聊聊。具体详细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原宅基地化为基本农田怎么办
首先须明确,宅基划入基本农田,实质上改变了土地用途,对原先使用者利益造成影响。
故需遵循法律程序处理此类纠纷。
协商:土地所有和使用冲突,首要步骤是当事人自行协商。
若宅基被划入基本农田,原有使用者可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寻找妥善解决之道。
行政手段:若协商无效,企业间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私人间与企业间争执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故原有使用者可向上述机构提出申诉。
司法途径:若当事人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满,可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诉诸法庭。
原有使用者有权利在法定时间内上诉至法院,以保护自身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二、宅基地被航拍耕地怎么办
在涉及宅基地被卫星误拍成像耕地此类情况时,我们首先需要对卫星定位的精确性进行核实。
这可以通过挺进距离较近的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实地调查来实现。
您亦有权向当地的乡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其间,您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
这些可能包括宅基地许可证,农房建设证书之类能够明确验证宅基地实质属性为住宅用地的文件,同时也应一并提交能佐证卫星定位存在误差的相关材料。
三、宅基地被三调为林地怎么办
在农村地区,对于未经土地相关部门批准而擅自兴建的房屋,只要这些建筑物是合法且符合规定的,便可通过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并按程序登记发证。
而对于那些违规建造的房屋或建筑,其拥有者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拆除。
在此过程中,建造房屋的申请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建房申请表格;然后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镇政府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经过公示并确认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上报给县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联审;待收到各类相关审批文件之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建造者收取一定数量的建房保证金,并最终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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