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是什么意思,能举例说明吗?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11-04 17:19

追诉,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当有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就会启动追诉程序,让犯罪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追诉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例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举个具体例子来说,张三在2010年实施了一起盗窃案,涉案金额较小,根据法律规定,该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那么到了2015年以后,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就不再对张三的这起盗窃案进行追诉了。


不过,追诉时效也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再比如,张三在盗窃案发生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但张三逃跑了,那么无论过了多久,只要将张三抓获,依然可以对他进行追诉。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