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人:陈英)。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 转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群团、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工作,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本单位的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对外交流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保障和指导股(负责人:蒋海燕)。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 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清算制度。负责新增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资料的受理、核查及审批工作。负责制定经办服务规程,指导管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经办服务窗口建设。
(三)基金监管股(负责人:田明山)。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价格管理和大数据股(负责人:付丽)。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新增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的审核及审批。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相关政策等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制度。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
(五)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人:杨春)。贯彻执行中、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承担全市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预决算编制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金、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医疗救助资金的审核支付;承担全市离休干部、1-6级伤残军人、公务员的待遇审核支付;承担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经办体系信息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