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哪些人可以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耕地承包权拥有者(即俗称田主)进行补贴。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原承包方,流传双方有合同约定的,要根据约定实施。补贴的数额,跟耕地的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1、耕地常年抛荒的不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就无法获得补贴;
2、改变耕地用途的不能享受补贴,如把耕地挖池塘来养鱼;
3、对于已经退耕还林并且已颁发证件的土地,也无法享受补贴;
4、耕地不用于种植粮食,而是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无法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导致地力已遭受破坏的耕地,无法享受补贴。

1、各区县根据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
2、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
3、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审核,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根据各地的政策要求,大部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