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 矿安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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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5 13: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科学规范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现印发并就用好该指南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矿山基本条件和技术装备能力,科学制定矿山智能化建设整体规划和目标任务,“一矿一策”探索实用管用的建设模式,避免“一刀切”。

二、坚持分类分级。根据开采矿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条件、灾害特点、采矿方法等对矿山进行科学分类,建立智能化等级评价体系,实现分类建设、分级推进。

三、坚持突出重点。把灾害严重、高海拔矿山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作为重点,列出智能化建设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四、坚持创新驱动。引导矿山立足实际,按照“需求导向十适度超前”原则引进智能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升级原有技术装备,探索智能化管理新模式。

五、坚持压实责任。督促矿山建立智能化建设责任体系,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智能化建设方案,健全评价分析、激励约束、运维保障等机制,推动智能化系统和装备常态化运行。

六、坚持政策引领。在资金、项目、技术、税收、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发展。


附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2025年版)》.pdf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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