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是什么 赖启徇律师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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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6 07:40

  一、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是:在不可抗力前行为人已经违约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免除履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仅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的,则能够履行的部分仍然需要履行;如果不可抗力没有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则合同要继续履行。找法网提醒您,所谓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关于不可抗力的注意事项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4.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工程不可抗力索赔

  三、构成不可抗力的三要素

  构成不可抗力的三要素如下:

  1.不能预见

  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

  2.不能避免

  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

  3.不能克服

  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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