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 畅通工程·“荆”天办 聚焦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停车问题(下)(第二十三期)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5 13:34

【主持人】直面问题、直击痛点、平等对话、协商解决。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公共对话节目《畅通工程“荆”天办》。我是本期的节目主持人许阳波。此时此刻,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九派通客户端、荆门新闻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参与,首先来看节目反馈。


沙洋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正文】8月3日《畅通工程•“荆”天办》播出《关注黑臭水体整治》节目后,沙洋县政府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正文】8月23日,记者在沙洋县沙洋镇闸口村看到,数台挖机正在进行淤泥清挖。

【同期声】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分局局长 杨京北

首先是清表,对所有涉及的周边老百姓种的作物,做的房屋,进行拆除,第二步就是清挖,现在清挖的进度应该说达到了3000多方的淤泥。第三步,通过建设小型的无动力污水处理站,对沟渠两岸的49户农户,厕所的水和厨房的水,再就是洗衣服的水,把这“三水”合一,进行处理。

【正文】说起黑臭水体治理,周围的老百姓都称赞不已。

【同期声】沙洋县沙阳镇闸口村村民 吴功英

现在改了以后我们老百姓确实有好处,不管是环境还是其它方面,高兴。

【同期声】沙洋县沙阳镇闸口村村委会委员 曹旭

环境卫生,在之前的基础上有大大的提升。看到环境整好了之后,(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增强了。

【正文】在位于高阳镇吕集村黑臭水体处,记者看到,水体的底泥清淤已经完成,杂草也清理完成。

【同期声】沙洋县高阳镇吕集村党支部书记 周继

通过项目整治之后,把它(堰塘)打造成一个生态水,包括农业灌溉,观赏,水体保持生态的状态,对我们村民来说,受益是非常大的。

【正文】沙洋闸口村和吕集村的黑臭水体整治,将在9月底完成。其他黑臭水体整治也在积极推进。

【同期声】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分局局长 杨京北

全县还有28处黑臭水体,我们在9月份全面开工启动。


欢迎各位回来,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参与本次对话的各位嘉宾,他们是: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蒋厚华

荆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凯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奚征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忠涛

沟通的另一方是我们的律师代表、媒体代表和业主代表。我们本期的点评嘉宾是市委党校刘良军教授。观众席就坐的是我们《畅通工程·荆天办》节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观众代表还有我们的居民代表,让我们一并欢迎各位的到来。

【主持人】停车难阻碍交通运行效率,影响城市形象品质,今天《畅通工程·“荆”天办》继续探讨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的问题,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短片。


【短片一】小区车位可以只卖不租吗?

【正文】家住洋丰·凤凰香缇的业主通过荆天办热线反映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让原本没打算买车位的她不得不考虑买车位的事。

【现场音】(业主声音做处理)

业主:就是那个车库出租有没有什么优惠?

物业工作人员:现在车(位)没有租的了,你们只能群里问一下有没有哪个业主买了不过来住的。

业主:就是只能租别人的?

物业工作人员:对,现在地下没有租的了。

业主:是都卖完了吗?

物业工作人员:不是都卖完了,是房产(开发商)不拿出来租了。

业主:就是不租了吗?

物业工作人员:就不拿出来租了。

业主:就只卖,是吧?

物业工作人员:对

【正文】《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正文】几天后,洋丰逸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敏来电说:

【洋丰逸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钟敏】(电话采访)

地下车位的话,这个我们进行成本核算,一个车位的话基本都管到11万多,我们搞企业的话我们就要算账,比方说我这投资(一个车位)十几万,我租(一个车位)一个月亏几千块钱,我作为开发商的话,我就宁可卖,只要我便宜点卖都可以的。我们的车位多,他不是一个车位是吧,这一多的话你就受不了。


(现场环节)

【主持人】短片当中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关键要讲到的我们有一个法律法规,就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尹律师首先给我们解读一下这条。

【律师】从这一条款来看,《民法典》对于建筑区划类,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采取的是约定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类似的车位可以由业主和开发商双方来约定产权的归属。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主持人】针对刚才反映这个问题呢,我们还是先问一下住建局的蒋局长,就是目前凤凰香醍小区已经做出了一个整改,据说地下车库是可以出售也可以租赁了。那么在中心城区的小区,地下车库只卖不租的这个现象还多不多?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只卖不租,或者是只租不卖这种情况都有。刚才短片中反映的这个情况啊,可能就是开发商认为经过成本核算之后,如果他只是租的话,可能他回收成本时间太长,企业算不过来账。但是不管怎么说,这种不是理由.我们认为,现在既然已经明确了这个解决问题的路径的话,对于地下车位这一块,你就要通过明确产权之后,然后你合理合法合规的对业主进行租赁或者是销售。

【主持人】袁局给我们介绍一下,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小区的业主该怎么维权?

【荆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凯】如果这个小区车库车位的产权是明确属于开发商的,那么开发商和当事人就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开发商只售不租这种情况,那么业主也有选择权,他既可以选择来买,也可以与开发商来协商,通过临时停车等方式来解决,还可以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来向价格有关主管部门来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主持人】那么接下来看看我们的媒体代表李健有什么样的问题提问。

【媒体代表】刚刚有好几位嘉宾都提到了《民法典》第275条,这个出售或者出租,它的决定权是开发企业,还是说由开发企业和业主可以约定?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我们的前提首先是要明确产权。当前争议最大的,实际上目前就是这个地面的了,那么我们在日常的处理过程当中呢,我们还是建议采取平等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媒体代表】其实业主也有困难,开发商也有困难,那作为我们行业主管部门来讲的话,您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现在地下产权的路径虽然明确了,但是在实际实施操作过程当中,我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相当一部分开发商,现在可能就是资金问题。目前最大的障碍就在这个地方。地面这一块,我们等到时候司法界有了明确的意见,我们再来定论。

【主持人】还有市民反映说呢,他们小区不仅没有配备公共区域停车位,地下车位停车收费还上不封顶,我们来看下面这个短片。


【短片二】停车收费可以不封顶吗?

【正文】位于掇刀区星球附近的欧洲城邦小区共有15栋住宅楼,业主980户。业主们反映,小区地下停车场对没购买车位的业主实行计时不封顶的收费模式。

【同期声】欧洲城邦  业主

(小区没有停车位吗?)就是地下停车场,一年是几千块,24小时不封顶。

【同期声】欧洲城邦  业主

(别的小区都有封顶的)反正我们有一次星期五的下午回来的,然后停到星期一的早上,出了99块钱。从来不搞什么封顶。

【正文】记着在欧洲城邦小区地下停车场一号出入口看到标有“私家车位请勿乱停”的提示以及车位销售热线海报,却没有看到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牌、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

【同期声】欧洲城邦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

欧洲城邦是没有封顶的,因为本身它一天都不到50块钱。

【正文】2022年8月5日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22〕1号修订《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无人值守、自助缴费的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缴费发票取得方式。

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或者存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对公众投诉频繁、矛盾突出以及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停车场,发改部门应当开展成本调查,公开调查结果,引导促进经营者依法合理定价。


(现场环节)

【主持人】好的,接下来我们看媒体代表有什么问题,李健。

【媒体代表】我想跟尹律师交流一下,咱们这个法律依据对停车封顶有没有一些这种规定或者是界定?

【律师】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一般有两种方式,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发改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可以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本着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原则,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如果确实存在短片中未明码标价或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停车场,消费者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发改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引导促进经营者依法合理定价。

【主持人】刚才短片当中看到了这个欧洲城邦的业主反映停车价位偏高的问题,尤其是没有把这个公示牌、价格表把它列出来,那么对于这种行为它是不是不合规的?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忠涛】首先的话,我们就看他有没有和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第二块的话,他有没有经过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然后公示他的成本、价格。然后我们就和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引导,让这个老百姓要消费的起,要跟周边的停车费用相当,在合理的区间。第二个问题的话,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收费这一块的话,他没有去备案我们也要去调查,要去了解。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将和相关部门要联合对他进行处理。

【主持人】没有公示的这个情况,首先向您举报还是向我们的蒋主任这边举报?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忠涛】他可以向我们举报。

【主持人】还有没有司法的途径呢?袁局长。

【荆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凯】市县两级都建立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里面有专门的物业调解委员会,可以处理小区物业停车相关的一些争议。

【主持人】刚才就是涉及到这个收费超高的问题,就是价格高的问题,是不是也可以向您举报呢?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蒋厚华】这个小区问题应该涉及到两个,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公示,这个问题应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价格是不是偏高的问题,首先这个小区的物业收费,它是属于是自主定价的,就适当条件的范围,它是实行业主自主定价,它这个小区停车收费到底合不合法,如果是就是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他就不能收费,如果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必须要经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同意,他的物业服务企业是没有权利制定的。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的解答。有车位还是会省去很多的麻烦的,给车安排一个舒适的家那是大家共同的期待,但是有市民吐槽,想买车位,但是这个车位的售价着实让老百姓吃不消。来看接下来的这个短片。


【短片三】地下车位出售如何定价才合理?

【正文】位于望兵石路的旭兴尚悦小区,约有住户1600多人,目前入住率达60%以上。下午6点,随着下班回家的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路边、草坪上,甚至是消防通道上陆续停满了车。

【同期声】

【居民】现在停车,你有停车位就好停,没有停车位就只能停在(小区)外面。

【记者】您平时停车方不方便呢?

【居民】肯定不方便,因为你看他(小区)这里面本来位置就很小。

【同期声】小区保安

【记者】小区里面,车辆都停在消防通道,你们不管吗?

【保安】它(车)没地方停怎么办呢,业主有什么(办法)呢,要(停)进来。

【正文】小区地面停满车,地下车库却是空荡荡。记着看到,小区地下二层只有几辆车停在里面,地下架空层则是被贴上了“此层车位已有业主租赁,道闸出入口,禁止停车”的纸条。

【保安】是开发商要卖,那里不让进,你只有停到这里(小区地面)。

【记者】为什么不让进呢

【保安】你要买他的车位,他才让你进,两个(地下二层、架空层)地下车库都不对外开放,他(开发商)都要逼着业主买他的(车位)。

【记者】那一层不让我们停进去是吗?

【小区物业】对,开发商他不让停,反正是他的产权他不让停。

【正文】地面停车位有限,地下车位只能租售,不让临时停车,业主们觉得费用太高。

【同期声】旭兴尚悦  业主

之前贴的公告是12万一个(地下)车位,(我)疯了(去买)。

【同期声】旭兴尚悦  业主

都快赶上买房子(首付)了,他们(地下车库)那么大一点车位就要十五万,在荆门市场来说的话,肯定贵。

【同期声】旭兴尚悦  业主

我们这周边的飞扬(新天地),听别人说(买车位)都是四五万块钱一个,荆南熙园都是免费停车,就我们这小区价格就高一些。

【同期声】旭兴尚悦  业主

很不合理,大家不是说不愿意去出这个(地下停车)钱,你只要说是合理的,谁都不愿意把车停在(小区地面)外面,你就算有产权证,你也要按市场的(价格)。价格这么高,周边小区哪一个车位要十五万?

【正文】《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前,应当明确车库(位)的租赁价格、销售价格、价格有效期等,并按规定报房产主管部门备案。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租售。


(现场环节)

【主持人】大家听到了这老百姓的心声,不是不想买,但是呢对这个车位确实是高攀不起。

【市民代表】我是旭兴尚悦的业主。

【主持人】你车位买了没?

【市民代表】没有买,太贵了。

【主持人】还是觉得贵了啊。

【市民代表】他之前公示的最便宜的是9.5万,那么均价是12.8万,最高是20万,在全荆门市都是偏高的一个价格。第二点就是我们的一个入住率,这个小区已经接近四年,目前的话,我个人计算是有5栋、640户左右的一个业主,加上这个地面以及地下的停车位加上商铺外围的,总共有400 多个。所以说打个比方,一个家庭只有一辆车也是不够停的,所以说这个远远不够,哪怕全部开通也是远远不够。况且是这么贵的价格情况下,我们也买不起。第三点就是租,租的价格是2,880元,也就是接近3,000元的一个价格,旁边飞扬新天城的业主,他们那边优惠下来算上服务费是1,440元。隔一堵墙就是翻了一倍。还有一点就是安全性,大家也可以通过短片可以看到,所有的消防通道都是拥堵的,你哪怕停车,你就倒车那也要非常小心,要不然就会发生剐蹭。

【媒体代表】我就顺着我们这个业主刚刚问的这个问题,目前的话咱们这个小区它的这个地下停车位,它的权属有没有明确?蒋局长。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旭兴尚悦已经办理了这个销售备案。

【媒体代表】也就是说他的权属是归开发企业所有。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对。

【主持人】尹律师能不能再从法律的角度跟我们解读一下或者跟我们普及一下,他能不能这么去做?

【律师】建设区划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同时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设单位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租售或与商品住房等捆绑进行租售,如果确实存在建设单位以只售不租等各种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的,建议小区业主同开发商进行协商,允许业主临时有偿停车,对于公众投诉频繁、矛盾突出的地下停车位租售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成本调查,通过公开成本调查结果,引导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合理定价。

【主持人】蒋主任您觉得这个价格合不合理?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蒋厚华】这个价格是属于市场调节,属于企业,就是开发商自主制定的,我们的价格部门的职权主要对公众投诉频繁,也就是基于这个条件,我们来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成本调查;第二个就是找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把他们找来,跟他们约谈,是引导和督促他们降价。

【主持人】那么就是今天我们短片当中有这么多旭兴尚悦的业主跟我们反映了,同时我们也有小区的业主在现场反映了,今天算不算跟您投诉了?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蒋厚华】这个我们下去以后组织人员专门调查。

【主持人】好,接下来的时间我们给现场的市民有什么问题提一下。

【现场观众】我也是旭兴尚悦小区的一个业主,我们下面有个超市,他是用地下车位建的,我想问这合不合理?

【主持人】蒋局长来回答一下看看,因为他刚才说的是地下车库(位),刚好您说地下车库(位)是我们确权的。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虽然他已经确权了,但是呢,我们刚才说到,从安全这些方面来说的话,它是不能够改变它的使用功能的。作为住建部门,我们今天知道了这个信息,我们马上来督促这个开发和物业企业来进行整改。

【主持人】现场我看您还没有提问。

【业主代表】我是来自朝晖御苑的。

【主持人】朝晖御苑的。

【业主代表】在今年的3月6号,自规局给我们下了一个文件,他是作为我们有业主反映到市长热线以后,给的一个回复。那么他给我们的回复是什么呢,就是我们朝晖(御苑)的这个地面地上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我们的业主就提出了很多的质疑,他就说给开发商确权了,这个地上车位属于开发商的,那哪些是属于我们业主公摊面积?我们就希望给我们一个确权。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奚征】朝晖御苑这个项目他也是建设的比较早,原来的话是没有控制地面停车率,因为他的基础的话全是石头,他做地下室的话,成本可能过高,他的地面停车位达到了可能有七八百个地面停车位,我们在回复信访问题的时候,查看了相关的档案,对规划范围规划区范围内的停车位,我们依照《民法典》(第)275条,还有就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根据上面的案例做了一个解释。我觉得这个产权问题应该还是由权威的司法部门来解释,我们只针对规划的合理合规性来进行解释,哪些车位是属于我规划的车位,地下多少个地上多少个,这个我们可以通过档案全部可以明确的回复。

【主持人】好,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司法的概念,我们的袁局长是不是可以在这方面给我们做一些指导。

【荆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凯】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从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的,对相关类似案件的裁判来看,有的是产权是判给开发商,有的是判给业主,全国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一致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主持人】那我们就比如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我们怎么跟大家解读这个事情呢?或者让我们老百姓都能够做到比如说他们也服我们也服呢。

【荆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凯】这个问题就还是要回到《民法典》,我们优先首先采用的是约定的原则,就是跟现在共同缔造理念一样,由开发商和业主来共同协商。但是首先这个前提要看这个车位车库的权属有没有确定,没有确定那就只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调节、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今天呢,就是搭建这个平台,我们平等对话共同的来沟通这个问题,也是让大家平心静气的来坐下来协商,来了解,最后获得一个比较合理的这样的一个沟通渠道。所以接下来如果大家每一个小区碰到不同的问题,也可以跟我们的这个业主委员会或者说我们开业主大会来跟我们的开发商,包括物业来共同协商或者相关部门来参与一起来讨论。接下来我们就看看九派通APP上面还有哪些观众留言。

【留言】

我住凤凰香醍,过年的时候亲戚来我家吃饭还收停车费,别的小区春节期间都免费停,当时房子卖的那么贵,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主持人】跟我们提出的这种建议。

【留言】提到小区停车就来气,有的小区停车位规划严重的不足,甚至将原有的规划为绿化场地开辟出来建停车位。小区的绿地减少了,停车位租赁收入增多了,损失了业主的公共利益,却装进了物业公司的腰包,这样的很普遍谁来管。

【主持人】像这种这个地面停车的这个(问题),哪个来解答一下?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奚征】在我们停车位配比这个规定没有出台之前,可能会出现很多停车位不足的问题,那么将原来的绿化场地开辟出来建停车位,这个不是说不可以,所有的这些配套设施都是为业主服务的,那么业主跟物业管理,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来办,我们现在采取的是这个办法,也还是鼓励大家在能够停车的地方开辟一些停车位。

【主持人】对,你是解决大家停车的问题,但是这个前提是要协商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奚征】要协商,如果业主不同意,他觉得绿化比我停车位更重要。

【主持人】那么就保留绿化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奚征】那就保留绿化。

【主持人】好了,那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探讨就暂告一段落,接下来呢,有请我们场上的各位嘉宾每个人30秒的时间做一个小结。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忠涛】下一步,我们将和相关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一起联合,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对这次节目反映的问题,我们要举一反三,回去以后要加大力度去来让老百姓满意。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华】物业小区停车难、停车乱,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作为我们住建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我们第一要持续的加强这个宣传力度;第二就是加强引导;第三就是加强我们的监督执法。总而言之呢,结合我们正在开展的物业服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我们的多方共同努力来达到我们刚才说的协商共治的这个原则。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奚征】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照职责,在做好规划审批各阶段的同时,对我们特别是居住项目、建筑布局、相邻关系,然后停车位布置等这些细节,在规划图纸上我们要应细尽细,应明尽明,这个在验收核实阶段,我们也要严格落实车位和公共配套的这些服务设施,保障业主的利益。第二个,要配合我们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一些政策,引导建设方还有业委会、物业管理方协调,找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实现共享共建共治共管的和谐局面。

【荆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凯】下一步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将以这个示范创建为契机,对于人民群众广泛反映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业停车难的民生问题、基层治理问题、社会问题,进一步树立“五共”理念,发挥我们的职能作用,会同相关的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力度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蒋厚华】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后我们要做到两点:第一,要积极加强与组建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的的联系,合理共管、合抓共建,共同把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宣传、谋划、解决好,充分履行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积极引导、参与督导小区的物业服务、服务主体来准确合理制定小区的物业停车收费价格,及切实维护业主的价格权益。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有请点评嘉宾刘良军教授进行点评,有请。

【荆门市委党校教授 刘良军】协商出智慧、协商求共识、协商解民惑、协商平民愤,天若有情天亦老,人心都是肉长的。出现了地下车位这样的矛盾纠纷,应该把相关各方邀请到位、召集到堂,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商量。相信民主协商、友好交流、真诚沟通,就一定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要坚持依法办事、按规行事,善于用法律法规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当协调不行、调解不能,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用法律来维护当事各方的

正当合法权益。总而言之,车位问题非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正如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所说的一句话,我们老百姓不可能天天去关心关注国家的GDP,但是我们一定会关心关注我们日常生活是否顺心如意。所以要以本次荆天办为契机,切实关心关注老百姓的停车问题。力争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尤其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下,来让回家停车不痛苦、能顺心,让有位置停车不焦虑、有欢乐。

【主持人】好,谢谢刘教授的精彩点评。今天我们针对停车难这个痛点平等对话协商解决,让我们各方齐努力来一起解决真正的停车难问题。好,今天的荆天办到这里就结束了。后续我们将会针对今天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追踪回访,同时也欢迎大家通过屏幕上方的方式参与我们节目的互动和收看更多内容,亲爱的朋友们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感谢各位的收看陪伴,下次节目我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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