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粮道街:汇集民智民意 让住房租赁更有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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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6 04:20

“条例第9条中,承租人入住和终止居住离开后七日内要申报,此项规定该如何落实到位。”“第38条中房屋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规定过少,应该更加明确细化。”10月12日,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在粮道街道昙华林社区开展《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立法征询活动,社区工作者和律师分别对该条例草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征询活动开始后,武昌区房管局对修改《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了说明,对条例(草案)中涉及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行为规范、互联网租赁监管、租赁矛盾纠纷化解等住房租赁管理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来自不同行业的11名与会代表就该条例草案展开了深入交流,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居民代表认为,在日常住房租赁中,房东转让时存在索取高额转让费现象,但是在《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中没有充分体现,建议在条例中明确相关条款。

房屋租赁公司的代表建议对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设置一定的市场准入标准,尽量避免经营不规范的企业扰乱住房租赁市场;在条例中应增加一些关于民用水电办理时效的表述,或者在职责分工中加入供水、供电部门的职责。

街道城管执法中心、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针对房屋使用要求、租赁房屋结构安全、相关部门如何落实等内容,对条款中未明确规范的部分提出了意见建议。

物业负责人就条例中提出的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对人员流动、合同规范、财税合规、收费透明等要求,提出各职能部门与各企业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等建议。粮道街派出所民警就租赁备案、处罚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

“制定住房租赁条例,推动了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武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太荣说,座谈会上参会代表所提出的“民情民意”和“法言法语”,是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益实践,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收集到的立法建议进行汇总、提炼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以提高立法征询意见质量。(熊焱焱)


(责编:王郭骥、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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